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2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
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马其顿共和国总统鲍里斯·特拉伊科夫斯基于2002年4月25日至3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鲍里斯·特拉伊科夫斯基总统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地区形势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一、双方珍视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自2001年6月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在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关系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双方对此感到满意。
双方认为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推动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全面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双方重申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关于实现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公报》等有关文件确定的各项原则,共创两国关系的美好未来。
二、双方愿意加强各级别的政治对话,鼓励和支持两国政府、议会及其他官方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
三、双方认为加强两国的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愿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加强接触,加深了解,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发展。两国将为对方企业和人员参与本国经济建设提供便利。
中方愿继续为马恢复和发展经济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马方对此表示感谢。
双方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促进两国科技、文化、教育和卫生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四、马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马方确认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或进行任何官方性质的往来,不支持台湾加入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马方强调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尊重和支持中国为维护国家统一所做的努力,希望中国早日实现国家统一。
中方高度赞赏马方在台湾问题上的明确立场。
五、中方重申支持马其顿共和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马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所做的积极努力。中方理解马方认为维护国家单一制性质对马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的立场。中方希望马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经济发展,并为维护和促进东南欧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中方理解并尊重马成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一部分的选择与努力,并高度评价马的睦邻友好政策。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将继续为实现马其顿和整个东南欧地区的持久和平做出自己的努力。
马方重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东南欧地区及马其顿国内稳定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
六、双方认为,国际关系民主化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和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愿望。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都有参与国际事务的平等权利。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双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七、双方强调,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普遍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及解决其他国际问题等方面的权威性和重要作用是无法取代的。双方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主张维护和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双方对两国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合作表示满意,并愿进一步加强协作。中方理解马希望其宪法国名在联合国系统内得到使用的强烈愿望,支持马为解决这一问题所做的积极努力。
八、双方认为恐怖主义是对人类文明的严重挑战,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双方支持打击全球恐怖主义,并呼吁预防和制止任何形式的恐怖行为。双方强调,在打击恐怖主义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双方主张,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问题上,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团结。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主导作用,彻底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
本声明于2002年4月27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马其顿共和国总统
江泽民 鲍里斯·特拉伊科夫斯基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