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6 12:00

  ‍一、学院全称: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文天路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要求的范围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对有选测科目的省的考生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投档分)后等级的办法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5.报考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通过考生所在省级专业测试,且色弱者不宜录取,色盲者不予录取。

  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7.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8.专业确定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填报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9.学院认可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加分。

  10.身体要求:学院招生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1.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地的省招生主管部门。

  六、颁发证书

  学业合格者由“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具印颁发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士学位。

  七、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补、勤一体的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

  九、联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文天路6号

  联系部门: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处

  邮编:243031

  招生咨询热线:0555-5228888

  传真:0555-5222666

  学校网址:http://www.hhuwt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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