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庄镇

联合创作 · 2023-08-13 15:50

地名由来:1984年6月设立夏庄镇,以政府驻地村名称命名。《重修莒志·民社志》载:“七区赵氏,原籍河北枣强县,后迁山西洪洞县。明初迁至山东益都县老鸹窝庄,始迁祖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迁莒北汀水。二世祖开,分三支,分住夏庄、中马坡。”相传原村建于岭下,邻村称其下庄。清雍正八年(1730),大水毁村。幸存者移居岭顶,时值盛夏七月,仍用原音,改为夏庄。

2021年12月,夏庄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街)。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夏庄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0年3月,夏庄镇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夏庄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7月,农业部认定夏庄镇为第四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浮来青绿茶)。

2014年7月,夏庄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夏庄镇为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

夏庄镇位于莒县西南部,地处莒南、沂南、莒县、临沂、日照三县两市交界处,素有莒县“南大门”之称。镇内206国道纵贯南北,西连京沪、京福高速公路的日东高速公路横跨东西。

全镇共有66个行政村,6.6万口人,9.8万亩耕地,总面积114.8平方公里。共有8个党总支,86个党支部,党员2766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6个,农村党员2345名。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带领全镇人民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1亿元,增长11.9%;地方财政收入829.2万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3212元,增长4.02%。 近年来,夏庄镇按照“科学化规划、现代化建设、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的城镇建设思路,以“经营城镇”为突破口,把市场运作机制引入城镇建设与管理,在提高小城镇的承载力、支撑力、辐射力和吸引力上做文章,小城镇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小城镇建设“百新工程”试点镇、中心镇。在具体措施上,创新机制、激活民力,通过对沿街土地开发实行招标拍卖,绿地公园建设实行土地置换,园区建设实行集体土地有偿使用等措施,使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目前已在206国道两侧拆迁房屋278间、3.8万平方米,筹集社会资金5100万元,新开发建设沿街2-4层营业楼4.3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绿地49亩,新建日供水能力1560立方米的自来水厂一座,实现了镇驻地集中统一供水。在镇驻地东部、南部分别建立了莒县华意和华兴两个工业园区。在抓好城镇开发建设的同时,该镇按照经营城镇的要求管理小城镇,成立了由镇长任主任的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城镇管理的常设机构,下设规划建设组、城镇管理组、园林绿化组,公开招聘了15名环卫工人,配备了专门的环卫机械和工具,街道实行全日保洁。设立了莒县城建监察大队夏庄中队,较好地解决了镇政府无处罚权的问题。在街道保洁和绿地管理上,全面推行了“面向社会、费用封顶、公开向下竞标”的管理模式。整个城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历史沿革:

1929年属莒县第七区。

1941年1月属莒中县夏庄区。

1942年划归莒临边县。

1945年划回莒县称苗蒋区。

1951年改称第三区。

1955年更名苗蒋区。

1958年3月改称夏庄乡,同年9月称东风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又称夏庄人民公社。

1962年12月改称夏庄区。

1971年2月复名夏庄人民公社。

1984年6月改称夏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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