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原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一旦大权在握,便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在将异己的大臣们都清除后,刘瑾便随心所欲地专权了,他很会控制皇帝为他所用。先用打球跑马、带鹰抓兔等缠住爱玩的武宗,然后,专门在武宗玩得高兴的时候向他请示政事,武宗总是心烦地说:“怎么什么事都来找我,你们都是吃闲饭的吗?”刘瑾装得灰溜溜的样子退下,心中美滋滋地专权误国去了。通过这一手,刘瑾很容易地将内阁的大权也握在手中了。为了彻底掌握内阁,他还将原来向自己告密立功的焦芳安排在内阁任职,焦芳则事事仰刘瑾的鼻息行事,这就开了内阁辅臣听从太监指挥的恶例。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机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定。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杨一清平定叛乱后与前来监军的张永商讨除刘大计。叛乱平定之后,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在李东阳的帮助下,明武宗最终动了杀心。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经会审,刘瑾被判以凌迟。同年八月,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恶贯满盈的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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