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Ping Jiang
人物生平
主要成就
立法工作
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人大启动《民法通则》起草工作,江平是四名顾问之一。在全国人大任职期间,江平参与了《合同法》《信托法》《国家赔偿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担任《行政诉讼法》立法组组长,率先提出从实体法改到程序法,改变了行政立法的模式。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
科研成就
人才培养
出版图书
荣誉表彰
江平教授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被誉为中国“法学三杰”。
2009年,上榜《中国新闻周刊》“十年影响力之民主法治人物”。2014,获得2014年度“”。
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名誉法学博士,获意大利共和国骑士勋章。入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名杰出人物”和南方报业集团主办的“改革开放30年30名风云人物”。
江平教授编的《》(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主编的《》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社会任职
个人生活
家庭成员
家中兄弟姐妹六人,江平排行老五。
逆境22年
留学苏联的江平
“我1951年出国,对国内的政治气候很陌生。开始嘛,鼓励给党整风,提意见,可是我发现大家都不太说话。这时有人就鼓励我说,你们从苏联留学回来的年轻专家,应该带头啊。”
江平教授就坦率地说了。他带头写了份大字报,题目叫《二十个教师的意见》,针对北京当时的问题提了五点意见,贴在校园里。“开始大家都说意见提得好啊”,谁想没两天情势急转直下,整风变成了反右。因为这份大字报,江平在政法学院“抢”了头一批。
他被派到北京西山劳动反省,在一次抬重物过铁轨时,由于心力交瘁,他被风驰电掣的火车带倒,出去几十米远,性命虽然保住,但车轮碾碎了他的一条腿。
人物轶事
1984年,庆祝成立一周年(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更名),等一批研究生对食堂伙食不满,在校庆时发动罢餐,贺和几个同学把食堂门口堵住,说服大家加入到罢餐者行列。年轻气盛的贺在人群中与学校官员辩论,人越聚越多,正口若悬河之际,突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了出来,抬头一看,正是江老师。
“卫方,你能不能不要总是以反对派领袖自居?”江平语气虽然不满,但眼神里还是一片温和,“事情都要一步一步解决。这样的方式又能起多少作用呢?”
江平
人物观点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被誉为中国版的“”,如同改革之初法制上的一声春雷。它的“中国特色”也很引人注意,“一个法律叫‘通则’,不光在国内,在国际上都是少有的。拿出去,‘通则’怎么翻译?翻译成‘’的也有,翻译成别的也有。不管怎么说,《民法通则》拿出来不要让世界看笑话。”
行政诉讼法
开始法学专家们从大处着眼,想搞一个《行政法大纲》,但后来发现走这条路很难,外交、军事等等领域都涉及到,要厘清这些非一日之功。“当时想到,在国际上,是个很重要的领域。比如德国,‘民告官’的胜诉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以上。这个事实鼓励了我们。”江平说。他们借鉴了国际经验,决定先起草一部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从1988年开始,《行政诉讼法》成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的主攻目标。
宪法
2003年春,党的十六大刚刚闭幕。一个小范围的高层专家会议在北京举行,江平被邀请参加会议,再次讨论修宪问题。会上,他表达了这样几点意见:
第一条:宪法不要常修改。应该是、发生重大变化时,才能考虑宪法修订。如果不是政治、的变化,那么至少要更强调公民权益的保护,这样才更有意义。
第二条:保障人权应该是宪法核心思想之一,修订宪法应该更好、更充分地体现这个核心。
第三条:程序上最好由全国人大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出修改稿。由拿出草案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体会议通过不是不可以,只是显得比较被动。
物权法
对专家起草组组长江平而言,《》所体现的保障私权理念是他从几十年前就开始坚持的。江平认为,《物权法》表达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进一步确定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强调了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如果过分强调某一财产的特别保护,将破坏的规律。”
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严格说来是两个关系,一个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个是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要大力弘扬契约精神;我们离真正的市场平等还很远;市场里管制太多、协商太少;政府应主要管市场秩序,而不是市场自由;社会公共利益究竟用什么原则来确定,可以从几方面来看,各级人大、社会组织、反映民意的机构。
人物评价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的,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作为中国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建树卓著,参加了《》的制定,担任《》、《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编纂负责人,在《》、《合同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奠基工作,在不同时期都担当了旗手的角色;他又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而且也是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他更是名副其实的,他的身影,活跃于立法、司法、政府、企业等各个角落,秉持知行合一,不遗余力地参与社会实践,尤其是法制建设活动。(中国经济周刊 评)
江平先生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江平先生的逝世,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重大损失,是中国法学界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中国政法大学 评)
少年时志得意满、青年时跌入谷底、中年时奋起拼搏、晚年时老骥伏枥,江平的人生经历坎坷而精彩,但不管时光如何变幻,他心中始终有一团不灭的法治之光,支撑着自己坚守真理、坚持道义,持续为“法治天下”的梦想而呐喊。(各界杂志 评)
一个为救国理想和言论自由而牺牲一条腿的青年;一个陋室中为孩子编织毛线衣的父亲;一个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导师;一个法律精神的诠释者布道者;一个为建设奔走呼号的社会实践者,这些符号和形象所代表的历史含义都很重要。(中国法学创新网 评)
“中国法治三老”齐汇聚“建设法治社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