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诗
李学诗少年时代读书两髻山前桃花洞畔。明嘉靖四年(1525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任直隶永平府推官,主管一府的司法。以“屡决疑狱而奸止刑稀”被评为治绩优异,调升吏部稽勋司主事。不久又升为吏部考功司员外郎。考评公允,准确而不苛刻,以年轻有为而闻名公卿间。
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皇帝因翰林院缺乏人才,下诏让大臣们推荐为人方正、学深才高的一般京官进翰林院任职。李学诗得到许多大臣的荐举,和著名文人唐顺之等十二人一起被选为翰林院编修。明嘉靖十八年(1539年)升任詹事府的左春坊左中允,并兼翰林修撰,充经筵讲官。
李学诗当过嘉靖十七年的会试同考官,经他阅卷录取的新进士中有后来成为著名文学家的茅坤(茅鹿门)。嘉靖十九年,担任了顺天乡试主考官。次年,病逝于北京。
《平度州志》称李学诗“长于诗文”,有《桃花洞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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