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笑波
1930年8月至1938年12月,任法库中学、法库国民高等学校语文教师。1939年1月至1943年12月,任新民县第一国民高等学校语文教师。1944年1月至1945年7月,任法库女子中学语文教师。1946年7月至1948年2月,任法库女子中学校长。
1948年11月至1953年12月,张笑波在法库中学(今法库高中的前身)任语文组长。1954年1月至7月,任锦州师训班语文教师。1954年8月至1955年7月,任辽阳师训班语文教师。1955年8月至1957年7月,任辽宁速成师专语文教师。1957年8月至1958年7月,任沈阳中训班语文教师。1958年8月至1962年9月,任丹东师专语文教师;1962年9月至1966年11月,在辽宁函授学院(简称“辽函”)任语文教师。1966年11月至1974年4月,在“辽函”被错定为“地主分子”,送回法库县五台子公社小房申大队七小队劳动改造。1974年,被定为教师。3月,被强行办理退休。
1978年,经拨乱反正,张笑波复职。1978年9月至1980年12月,任丹东师范专科学校语文教师。张笑波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任辽宁省语言学会理事,丹东诗词学会顾问。其所创作的诗收入《笑波诗选》。1982年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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