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蕴山
1908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主办《平议报》。
1926年参加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曾筹组国民党安徽省党部,并任常委。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通电反蒋,被国民党开除党籍,并受通缉。同年参加南昌起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进行抗日救亡活动。
1936年任华北民族革命同盟主任。
1938年任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总务部部长、代主任。
1944年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次年任民盟中央常委,并参与发起组织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任中央干事。
1948年参与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第一届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建国后,历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民革第二至四届中央常委、第五届中央主席,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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