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振林

联合创作 · 2023-10-25 14:29

葛振林,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党城乡喜峪村人,狼牙山五壮士之一。1937年参加革命,1941年9月25日,在河北易县的“反扫荡”战斗中,他们与敌人激烈战斗,打退了敌人5次冲锋,打死敌人50多名。当手榴弹扔光,子弹全打光后,他们宁死不屈,纵身跳下身后深不见底的悬崖。葛振林和宋学义被山腰上的树挂住。

5位战士的壮举,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被人民群众誉为“狼牙山五壮士”。他们的英勇事迹被收录进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上册22课人教版六年级上册6课与语文S版小学12课。

人物生平

葛振林(1917~2005)出生在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党城乡喜峪村。1937年参加革命,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与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宋学义成为狼牙山五壮士,《狼牙山五壮士》已收入九年义务教育课本。

1941年9月25日,在河北省易县狼牙山阻击日军战斗中,葛振林与四位战友宁死不屈,壮烈跳崖,他和宋学义被挂在树上,幸免于难。

伤愈后,先后投入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屡建战功。朝鲜停战后回国,历任湖南省警卫团后勤处副主任、湖南省公安大队副大队长、衡阳市衡南县兵役局副局长、衡阳市人武部副部长,衡阳警备区后勤部副部长,1982年离休。

离休后依旧忙碌,把晚年的大部分精力用在关心青少年成长上。曾任衡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会长,担任衡阳市20多所中小学校、全国近200家中小学的校外辅导员。

1941年9月,葛振林被晋察冀军区授予“狼牙山五壮士”光荣称号和“民族英雄奖章”、“青年奖章”各一枚。1955年授予少校军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解放勋章。1966年8月离岗休息,1981年7月按副师级待遇离职休养,1983年6月提高为正师级待遇离休干部。1988年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8年被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校外辅导员”称号,1991年被全国下一代协会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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