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G. Roberts Jr. John G. Roberts Jr.
主张并实施了将最高法院重新聚焦到一个司法克制主义时代,并尊重美国政治中现存的权力结构。罗伯茨于1955年1月27日出生于纽约州的布法罗。在1959年和家人搬到印第安纳州之前,他曾在纽约短暂居住。罗伯茨就读于当地的一所小学,然后进入了拉波特的 La Lumiere 寄宿高中。他在学校表现优异,为了发挥更多的创造力,他转向了戏剧和音乐。他早年就表现出了很强的领导能力,足球队队长的身份证明了这一点,尽管他只是一个平庸的球员。罗伯茨的努力工作和对教育的热爱使他进入了哈佛大学,更确切地说是哈佛学院内的一个小型学术团体。在这里,罗伯茨不知疲倦地追求他的梦想,成为一名历史教授和毕业三年的最高荣誉。 直到罗伯茨被哈佛法学院录取,他才发现自己对法律领域的热情。在那期间,罗伯茨成为了《哈佛法律评论》的总编辑。1979年,罗伯茨以优异成绩从法学院毕业。毕业后,他在 Henry Friendly 法官手下工作了一年,然后于1980年在最高法院威廉·伦奎斯特任职。两年后,罗伯茨成为美国司法部长威廉 · 弗伦奇 · 史密斯的助手。罗伯茨后来获得了白宫法律顾问弗雷德 · 菲尔丁助理的职位,弗雷德 · 菲尔丁曾在里根政府任职。在霍根哈特森律师事务所做了两年的私营部门合伙人后,罗伯茨被英格兰及威尔斯副总检察长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任命为首席副总裁。这次任命持续了三年,1993年,罗伯茨回到霍根哈特森律师事务所。直到另一位布什总统上台,罗伯茨才离开霍根哈特森律师事务所。 2003年,乔治 · w · 布什总统提名罗伯茨为美国上诉法院法官。2005年,当她宣布退休计划时,她最初提名 Roberts 填补桑德拉·戴·奥康纳的空缺,但是在首席大法官 Rehnquist 去世后,Bush 撤回了他的提名,转而提名 Roberts 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他的确认听证会上,参议院对他在中西部的友好态度以及他承诺将法庭重新定位为一个有限的法律的翻译者,而不是制定者的角色反应良好。参议院确认了他的提名,使罗伯茨成为100年来最年轻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政治上仍然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在共和党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发展了这个角色。 罗伯茨作为首席大法官的角色允许他在支持多数派时选择由谁来撰写多数派意见,这对裁决的广泛性或狭隘性及其影响有着巨大的影响。在特别重要的情况下,他选择自己的手起草意见。罗伯茨起草了许多具有影响力的多数决议,比如维护国会禁止某些类型堕胎的权力(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 ,迫使接受联邦资助的大学允许军方招募人员进入校园,即使大学反对他们的歧视性政策(拉姆斯菲尔德诉学术和机构权利论坛案) ,以及推翻一所学校的决定,即使学校试图保持融合,也要以种族作为确定学生在校就读的基础(参与社区学校的家长诉西雅图第一学区) 即使拥有这种权力,罗伯茨也已经看到保守派人士对他在任职期间推动保守派理想的能力失去了信心。2015年,罗伯茨失去了共和党的支持。盖洛普的一项调查显示,罗伯茨法院的支持率为18% ,创历史新低。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其中一个是罗伯茨撰写的多数意见,支持左倾政策。第一个判决,King v. Burwell,讨论了美国最高合宪的最高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罗伯茨通过维持 ACA 中提供的税收抵免,确认了 ACA 的权威。第二个是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它规定同性婚姻是一项宪法权利。罗伯茨是一个狂热的支持者,他相信法院的角色是裁判,意思是法院的角色是解释规则,而不是创造规则。这种信念是他在 Obergefell 持不同意见的焦点。罗伯茨一直坚持顺从现有的权力结构,解释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 即使面对激怒他通常的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