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衮
常衮(729年-783年),字夷甫,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
天宝十四年(755)状元,登第后由太子正字授补阙起居郎,永泰元年(765年)授中书舍人。广德元年(763年)以右补阙充翰林学士,不久任考功员外郎。期间宦官鱼朝恩恃宠专权,群臣竞献珠宝邀宠,常衮上书曰:所贡宝物,源出于民,是敛怨以媚上也,请皆还之。代宗赞许,加封常衮为集贤院学士。大历九年(774年)升礼部侍郎。连续三年主科考。处事谨慎、墨守陈规。
大历十二年(777年)拜相,杨绾病故后,独揽朝政。以文辞出众而又登科第为用人标准,堵塞买官之路。对朝中众官俸禄亦视其好恶而酌定。封河内郡公。德宗即位后,被贬为河南少尹,又贬为潮州刺史。不久为福建观察使。常衮注重教育,增设乡校,亲自讲授,闽地文风为之一振。建中四年(783年)死于任上。享年五十五岁,追赠为尚书左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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