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泽平
甘苦,出生于广西扶绥县渠旧镇的壮族家庭,青年时期思想进步,向往革命。1947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江地区武装斗争,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西左江游击区民兵大队教导员,广西凭祥县委工委书记,广西凭祥游击大队政委,滇、桂、黔边区纵队左江支队三团政委。1950年至1970年,中共龙津县委副书记、书记,龙津县县长,桂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代科长,广西省手工业局副局长,中共龙州县委第一书记,中共崇左县委书记,河池地区行署专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恢复工作后,任柳江造纸厂革委会主任,河池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至1979年任广西水利电力局局长、党组书记。1979年至1985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分管计委、建委等部门的工作,兼任广西水利局局长、广西电力局负责人。1985年6月至1993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3月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3年7月25日在南宁逝世,终年69岁。
他是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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