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镇
地名由来:因古时有个祖宫祠,嵌有“凤舞丹山”的横匾,后人改为“丹凤朝阳”,简称,故名。
2022年10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丹阳镇定为第二批福建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丹阳镇上榜。
位于连江县西北部,与罗源县交界,104国道贯穿全镇,同三高速公路在该镇设有互通口,是连江山区商品贸易集散地,也是福州市次中心镇和福州市20个“商贸旺镇”之一,设立的丹阳民营工业区是连江县四大工业园区之一。镇区面积103平方公里,辖18个村(居)、62个自然村,人口2.75万人。
2003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39亿元,比增14.4%;其中工业产值1.34亿元;农业产值1.05亿元,财政收入45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90元。东坪刘在庵墓
东坪刘在庵墓位于丹阳镇东坪村宝林寺东侧。墓葬依山而建,坐北朝南,东西宽约38.6米,南北长约75米。据考古调查判断,该墓为朱熹学生刘砺(号在庵)的墓,建于南宋理宗后期,最后一次维修是明万历十
宝林寺法堂
宝林寺法堂年代:唐、清座落地点:连江县丹阳镇坂顶宝林村简介:始建于唐大和五年(837年),寺院历经兴废。原有13座殿堂,现尚存唐代大殿须弥座、15根高4.4米的石柱等。清康熙十五年(1676
历史沿革:
宋至清代属名闻乡安义里、中鹄里和进贤里(清改贤义里)。
1929年,改村(里)为乡镇,连江分为8个区,丹阳镇隶属第五区。
1935年年8月,连江撤消原有8个区建制,改设3个区署,丹阳镇做为第二区署驻地。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连江县撤销区署建制,进行乡镇保甲复查整理,全县整编为18个乡镇、178保、2226甲,至1950年底止,连江县逐步增设为8个区公所,设立85个乡镇,丹阳镇为第五区公所12乡镇之一的丹阳镇,同时做为第五区公所办公所在地。
1958年9月下旬,成立公社化,撤销区建制,连江县成立17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取销乡镇建制,丹阳区公所更改为红专公社。
1963年7月,丹阳公社丹阳大队析出丹阳街成立丹阳镇,1984年6月,撤销公社改乡,同年11月改为镇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