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场镇
地名由来:晋代前,罗场设德安州。明、清两代,湖广移民逐渐开成罗家坳,罗家坳中罗姓较多,后建场镇,故名。
2023年3月,罗场镇被命名为2022年度宜宾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
2021年1月,罗场镇入选2020年四川省卫生乡镇(街道)名单。
【基本情况】大窝镇始建于 1992 年,由原大窝、龙泉两乡合并而成。幅员面积 67.85 平方公里,辖 17 个行政村 150 个村民小组和 1 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 28155 人。南广河流经镇域 40 华里。森林覆盖率达 30% 。
【人文历史】为古代“五迟”驿道必经之地。镇内有文昌宫、石牌坊等清代古建筑。 1950 年解放, 1978 年撤区并社, 1981 年 1 月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为管理委员会, 1981 年 3 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大窝、龙泉乡政府, 1992 年撤区建镇建立大窝镇。
【农村经济】大窝镇是新兴的水果、花生、红粱、蚕桑、中药材基地。主要出产水稻、小麦、蚕茧、生猪、鸡、鸭、鹅蛋等。 2002 年— 2003 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 12221 吨、 11909 吨,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4434 万元、 4159 万元,农业生产总值分别为 2404 万元、 2586 万元,财政收入分别为 486 万元、 102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 2060 元、 2190 元。
【工业经济】大窝镇的工业经济以砖、预制件、石子加工为主,现有新型砖厂 1 家,预制件厂 4 家和石粉石子基地 1 个。 2002 年— 2003 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为 1128 万元、 1628 万元。 2003 年— 2004 年,工业总产值分别为 162 万元、 185 万元。
【公益事业】大窝镇有初中 1 所,小学 11 所,在校学生 3365 人,教师 176 人。有医院、卫生院 1 个,医生 4 人,病床 7 张。程控电话、移动通讯已开通,水电设施齐备,具备了投资开发的条件。
【荣誉称号】大窝镇先后被市政府列为“安全生产示范镇”和“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
【机构设置】大窝镇党委政府下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与计生办、财政所。直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劳动人事保障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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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农民协会成立地(土主庙)
土主庙——高农民协会成立地,位于高县罗场镇红旗村柏香湾组,宋江河、犀牛河畔一个小山丘上,距高县县城16公里。1927年10月,中共高县特支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在罗场建立农民协会,开展农-动和工
阳翰笙故居
阳翰笙故居座落于高县罗场镇南华街,建于清乾隆年间,迄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故居呈三合头院落形成,座北朝南,总体由主体房、院坝、后花园组成,总占地面积1163平方米。主体房建筑面积约319平
历史沿革: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属高县归化乡河右三甲。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罗家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乡改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联保改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更名四维乡。
1951年2月,析置安乐乡。
1952年1月,析四维乡置光明镇。
1956年2月,四维、安乐2乡和光明镇合并为罗场乡。
1958年11月,与落润、羊田、陈、前进合并为罗场公社,属罗场管理区。
1959年10月,改罗场区,析置罗场公社。
1978年3月,与落润、龙潭2公社吉新、德平、龙政大队合并为罗场公社。
1980年4月,复原公社建制。
1993年,罗场、陈村合并为罗场镇。
2019年8月,撤销羊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场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