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龙坪街道
地名由来:伏龙坪,系皋兰山西延的山坪,又称龙尾山,以其形似龙尾而得名。坪上原有清代所筑军事防卫墩台四座,故又叫四墩坪。1958年以其地形似龙卧之状,正式命名为伏龙坪。伏龙坪街道办事处因位处伏龙坪而得名。
伏龙坪街道办事处,地处皋兰山上,东南邻兰山乡与榆中县接壤;西眺雷坛河至花寨子乡与七里河区分野;北望马家坡,南瞰八里窑,居高临下,地势依山势而走,宽窄不一。营盘岭最高,海拔2171。7米。全街总面积20.6平方公里,人口3347户,10682人。居住着汉、回、土家、藏、东乡、蒙古、维吾尔、满等8个民族。
1949年解放后,始建立新的基层政权。上坪伏龙,下坪旧称白土台,建国初改为望垣。杨家沟、自强沟隶属五区六街0管理;1952年调整区化,属二区第十二街0管辖;1955年组建白土台(望垣坪)、杨家沟、自强沟3个居委会,与雷坛河、北园、上沟、下沟、傅家巷、静安门外6个居委会组成洪恩街街道办事处;1956年改为下沟街道办事处,1957年撤消下沟街道办事处,建立伏龙坪街道办事处;1958年改为伏龙坪街道人民公社;1977年3月撤消公社,恢复伏龙坪街道办事处建制。街道办事处驻伏龙坪中街5号。2004年与皋兰山乡合并为伏龙坪街道。
街道早期下辖杨家沟、自强沟、伏龙坪前街、伏龙坪中街、伏龙坪后街、望垣坪6个居委会。2001年7月合并组建为伏龙坪杨家沟、伏龙坪前街、伏龙坪后街3个社区居委会。2004年底街乡合并后又管辖原皋兰山头营村、民族村、二营村、三营村、红沟村、卓家沟村6个行政自然村。
境内的伏龙坪路,上连兰山公园,西至坪下接兰阿公路,北至坪下接白银路,均为沥青路面。伏龙坪大街穿越上下坪中心,延伸至皋兰山顶。居民、村民院落沿街、依山排开,多为土木结构的独家小院,主干道两旁有行道树。
辖区有单位24个,其中县级1个,科级3个,科以下20个。
有卫生院2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3所。各村设有保健站。
全街植被稀少,水土流失及自然分化严重,沟壑梁峁交错纵横,土地贫瘠,为缺磷、少氮、钾有余的黄土覆盖,并有少量黑麻土,山腹红粘土,中深层为砂质流岩,砂砾夹杂。农业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播种面积659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5.9%。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洋芋,兼种扁豆、荞麦、豌豆、糜谷等杂粮,并种有油料作物、蔬菜等,耕作制度,一年一茬。全街有苹果园266亩,年产苹果40吨,人工造林面积100亩,四旁植树0.12万株。主要树种有杨、柳、榆、槐、柏、松等。牧畜饲养逐渐向商品型转化,有大牧畜701头(其中役畜119头)、猪700头、羊1000只15万元。兰山公园的建成开放,为农民拓展了繁荣经济的路子,使农、工、商全面发展。2006年成立了头营村“农家乐协会”、二营村“蔬菜协会”。
解放前,坪台荒秃,杨家沟、望垣坪,仅有几家平民窟,自强沟残留道观遗迹,清乾隆四十七年修筑的四墩雄居坪头。抗日战争时期,在上、下坪曾设三门高炮,与白塔山高炮阵地形成交叉火力,保卫铁桥。
伏龙坪形如龙尾,故名龙尾山;又因设有四墩,也称四墩坪。1956年划为迁居安置区,正式定名为伏龙坪。安置因兴建兰州科学院、兰州铁路局,而由宁卧庄、岸门、何家庄、王家庄、段家庄一带移来的部分搬迁户,继而又安置了拓建滨河东路、东方红广场、白银路移来的搬迁户,构成了新的居民区。所居皋兰山为兰州的南部屏障,有著名的兰州战役纪念地营盘岭遗址。
伏龙坪辖区是迁建区。初建时,“粮煤坪下买,水电不上来,上下沙土路,雨雪脚难迈,夜晚月照路,店铺吊马灯,小摊气死风(电石灯),干部不离手电筒”。公用设施,商业网点急待解决。在市、区党政领导关怀支持下,街道党工委知难而进,为居民群众解决水电供应问题。1956年伏龙坪后街建一水库,分4个水站供水,但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生活用水需要。80年代,由国家投资,在龙尾山建一大水库,部分地段供水入户,解决了用水困难。与此同时,还在伏龙坪中街架设一台50千伏安变压器,将照明用电送入各家。粮站、煤厂、百货、糖业烟酒、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都上坪供应。为了方便群众就医,于1980年9月成立了伏龙坪卫生院。并在上下坪设立中、小学,解决儿童就学问题。
在市政建设方面,改造上下坪土路为硬化路面,修渠防汛,防止水土流失。确定“大水分三道排放雷坛河,小水向四周分散排出”的排洪方案,保证居民的居住安全。
历史沿革:
1949年后,属兰州市第九区。
1953年2月,属第二、第八区。
1955年11月,属阿干区。
1960年,划归城关区;同年12月,属皋兰山公社和伏龙坪公社。
1979年,改伏龙坪街道,后公社改乡。
1983年4月,属皋兰山乡和伏龙坪街道。
2005年8月,撤乡改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