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山镇
地名由来:沿翠屏撒家营梁子延伸到该地,突起一山包,形如龙头,山下有清泉长流,故名龙头山,镇由此得名。
2014年7月,农业部认定龙头山镇为第四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三川半青花椒)。
2014年7月,龙头山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龙头山古称“朱提山”。春秋战国时期,境内八宝村开始采冶白银,兴起于汉代,清朝乾隆嘉庆年间达到巅峰,年产白银50万两。2006年3月,撤并翠屏乡、龙头山乡成立龙头山镇,全镇位于县境西南部,牛栏江北岸,镇政府距县城26千米,北与水磨镇、小寨乡接壤,南与巧家县包谷垴乡、新店镇隔牛栏江相望,东与火德红乡、文屏镇相连,西与乐红乡毗邻。昭(通)巧(家)二级公路、沙(坝)乐(红)通乡油路穿境而过,沿牛栏江公路全线贯通。境内最高海拔2860米,最低海拔910米,立体气候十分显著,多数区域属干热河谷,年平均气温14.9度,无霜期290天以上,年降雨量700—1100毫米。全镇辖2个社区、10个行政村247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228.8平方公里,居住着汉、回、彝、苗等7种民族16352户58485人。耕地总面积6.0641万亩,林地面积15.6万亩,森林覆盖率25%。主要粮食、经济作物有玉米、马铃薯、烤烟、大蒜、辣椒,主要经济林果有核桃、青椒。全镇有中学1所、在校学生3104人,完小14所、在校学生6176人。卫生院2个,卫生所12个。2018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4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217元,同比增长10.1 %,实现粮食总产2.362万吨,人均有粮403公斤。
历史沿革:
民国时期,为龙溪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分设两乡,东为乐马乡、西为乐水乡(后为朱提乡)。
1951年,为三区。
1958年,成立八一公社。
1962年,为龙头山区。
1969年,为龙头山公社。
1983年,复为龙头山区。
1988年,划出翠屏、银屏、新民、龙井(部分),分为翠屏乡和龙头山乡。
2006年,翠屏乡并入,成立龙头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