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店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6 01:10

地名由来:镇政府驻柴胡店村而得名。柴胡店镇始建于东汉末年(9)。公元23年形成小镇。后有柴、胡二姓合伙开店,故名柴胡店。

2023年8月,柴胡店镇上榜2022年德州市耕地保护激励名单。

2023年3月,柴胡店镇被认定为山东省首批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

2023年2月,柴胡店镇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

2021年12月,柴胡店镇被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平安农机”示范单位。

2017年12月,柴胡店镇入选2017年山东省卫生乡镇名单。

2014年7月,柴胡店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柴胡店镇为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

柴胡店镇位于宁津县城东10公里处,全镇132个行政村,耕地10万亩,总人口56000人,314省道穿境而过,该镇为"全市明星乡镇"、"全市小城镇建设中心镇"、"经济工作先进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示范镇"、"全市蔬菜生产定点专业镇"。

该近年来,全镇工农业发展迅速,全镇共有企业240家,个体工商户2854户,农业资源丰富,产小麦、玉米、棉花。该镇突出抓蔬菜、桑蚕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东崔蔬菜批发市场、孟集黄瓜市场、盖家香菜市场、尤集蟋蟀市场,年成交额400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以"-"为内容进行党性党风教育,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名优特产:柴胡店镇是黄瓜、韭菜、蚕茧的生产基地。黄瓜、韭菜生产面积产量占全县首位,黄瓜大棚6500个,小拱棚8000亩,韭菜15000亩,黄金梨、中华寿桃优质果品面积4000亩,桑园面积5000亩。

招商政策:1、凡来柴胡店投资办企业,优先安排场地,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价格优惠,租赁期可以50年。

2、对投资新上项目,经验资确认,自投资之日起,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可免收所得税2年,500万元以上的,所得税"免二减三",对科技含量高或产品市场潜力大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财政部门可连续三年从企业上交的所得税中拿出30%退还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3、对来本镇开发建设的,实行特殊保护政策,由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电业、邮电等地方职能部门提供全方位服务。

4、鼓励单位和个人为柴胡店镇引进项目、技术和资金。凡引进项目建成投产的,经确认,按项目固定资产额的1%给予奖励;引进有偿资金的,按到位资金的3-5%给予奖励;引进技术的,按引进技术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由受益单位给予奖励。

招商项目:我镇今年从济南引进的一家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7亿元,一期投资3000万元,在宁津银河开发区征地 120亩、3000平方米的厂房,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项目投产主要生产灵芝生物系列 产品,年产值可达8000万元,创利税1000万元。

历史沿革:

945年在此设镇。

1958年称红丽公社。

1984年改为柴胡店镇。

2000年孟集、尤集2乡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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