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母乡

联合创作 · 2023-09-28 09:17

地名由来:省母乡,因乡政府驻省母村而得名。

稻城县辖乡。1958年置省母乡,1975年改公社,1984年复乡。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14公里。面积580平方公里,人口0.2万。辖省母、协波2村委会。牧业以牛、羊为主。有虫草、贝母等珍贵药材。

历史沿革:

1958年,设省母乡。

1975年,乡改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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