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
地名由来:2019年6月又乌伊岭区和汤旺河区改设,以境内汤旺河(陶温水、托温河、陈河、屯河)得名,据《中国地名辞源》:汤旺亦作土温、桃温等,为满语晨光之意;名称当与阳光的照射有关;另据《钦定盛京通志》:屯窝集国语(满语)屯,海岛也。
2022年12月,汤旺县被认定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汤旺县人口数量为3.32万人,位列伊春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0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805位。
汤旺县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东北部,小兴安岭北麓。行政区域面积2159.36平方公里,总人口48654人,县直属党组织46个,党员3076名。县辖2个镇(汤旺河镇、乌伊岭镇),2个行政村(永青村、宏伟村)。境内有伊春森工集团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汤旺县拥有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森林覆被率92.27%,有野生植物612种,野生动物260多种。矿产资源丰富,其中北红玛瑙独具特色,是继新疆和田玉、缅甸翡翠之后发现的最优质玉种。境内的汤旺河林海奇石5A级景区,是目前国内发现的唯一一处造型最丰富、类型最齐全、特征最典型的印支期花岗岩地质遗迹;乌伊岭松江源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高纬度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稀有性的林间湿地自然保护区。
汤旺县目前主要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加工、林都北药为主导产业,并依托玛瑙矿产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北红玛瑙珠宝加工产业,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历史沿革:
民国、伪满时期,隶属黑龙江省汤原县。
1952年,划为伊春县辖区。
1958年6月,建东汤林业局,隶属伊春市管辖。
同年8月,改为东风林业局。
1960年5月,成立东风区。
1962年12月,将东风区并入新青区。
1964年恢复东风区,隶属伊春特区管辖。
1967年隶属伊春市。
1970年隶属伊春地区。
1979年隶属伊春市。
1983年,东风区更名汤旺河区。
2019年6月29日,撤销汤旺河区、乌伊岭区,设立汤旺县,以原汤旺河区、乌伊岭区的行政区域为汤旺县行政区域,由伊春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