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乡
地名由来:1956年3月,由太平、新胜、联合、学田4个村合并得名四合乡。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四合乡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四合乡位于林甸县北12公里,林四路、明龙路贯穿南北,全乡辖11个行政村,62个自然屯,6430户,25000口人,幅员面积407012亩,耕地243130亩,草原8万亩,农产品以玉米、大豆为主,全乡中学两所,小学13所,乡级卫生院一所。
历史沿革:
清末民初,相继垦荒立屯,先后隶属安达厅和安达县管辖。
1914年11月,划归林甸设治局管辖。
1917年7月以后,隶属林甸县第四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吕地保管辖,后隶福发村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隶属福发区管辖。
1947年6月,改隶第六区管辖。
1956年3月,由太平、新胜、联合、学田4个村合并,设置四合乡。
1958年9月,将四合(包括福发乡)乡与永合、新建、双发(部分)3乡合并,成立永新人民公社。
1959年2月,改称四合公社。
1967年改称文革公社。
1981年6月,恢复四合公社名称。
1984年改为四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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