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朝鲜族乡
地名由来:因位于海林县海林镇东南部,且朝鲜族居民较多。
海南朝鲜族乡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东南部,海浪河下游,东、南、北三面与牡丹江市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市区8公里。
海南乡一带,中华民国时期,属宁安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设海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隶属海林区管辖。1948年9月,新海与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隶海林区,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同年5月,设置海南朝鲜族乡。1958年9月,改称海南人民公社。1962年10月,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1984年3月,改为海南朝鲜族乡,是海林县朝鲜族聚居区之一,朝鲜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50%。海南乡辖境大部分区域处于海浪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全乡总面积1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1万亩,是海林市水稻重要产区之一。乡办工业有造纸、水泥、木器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达5281万元。全乡共辖山河、北拉古、铁南、石北、石头沟、拉北、靠林、道北、河南、南拉古、拉南、红旗、红星、中兴、沙虎、河夹等1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9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36人;除朝鲜族外,汉族人口约占49%,余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乡政府驻地北拉古村。
2010年5月19日划入牡丹江市西安区。
历史沿革:
原属宁安县管辖。
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隶属海林区管辖。
1948年9月,新海与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隶海林区,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
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管辖。
同年5月,设置海南朝鲜族乡。
1958年9月,改称海南人民公社。
1962年10月,划归新恢复的海林县管辖。
1984年3月,改为海南朝鲜族乡,是海林县朝鲜族聚居区之一。
2009年11月22日,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
名称故名海南。
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