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家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5

地名由来:明洪武年间,有孙姓兄弟二人来此建前孙村、后孙村。李姓在常家庵旁立村,1978年三村合并,新村命名为“常家”,后常家乡成立,选常家村为政府驻地。

2023年3月,常家镇被认定为山东省首批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

2023年1月,常家镇被命名为2022年度山东省精品文旅名镇(乡村旅游重点镇)。

2022年4月,常家镇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乡(镇、街)。

2020年11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常家镇为2020年山东省休闲农业示范点(村)。

2019年10月,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公布,常家镇位列第670名。

2014年7月,常家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常家镇位于高青县北部,镇政府距县城田镇3公里。北隔黄河与滨州市,惠民县相望,故有“船行黄河,一日走三县”之说,南北长10公里,东西长14公里,面积85.33平方公里。辖73个自然村,7672户,

全镇地形系平原,北部有黄河东流,经镇边缘14公里,在黄河大堤修有刘家春引黄闸,堤内修有干渠,干渠形成网络;在沿黄利用黄河水沉积淤积,改造盐碱地。水利条件良好,适宜种水稻。

全镇耕地面积54050亩。是淄博市重要粮棉基地,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土地资源丰富,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潜力很大,尤其畜牧和水产两业最为突出。水稻的种植大大改善了农民的收入。全镇现有企业主要有:砖瓦窑场、修配厂、建筑公司等45家,主要划分为四大系列:一是化工系列;二是农副产品深加工系列;三是建材系列;四是养殖加工系列。交通发达:广(北农场)青(城)

公路横穿全镇,通过省道张(店)田(镇)公路与济(南)青(岛)高速公路相接。唐(口)北(油王)中路、田(镇)于(家庄)公路,沿黄河路纵横交错、贯串东西南北。村村装有国内外直拨程控电话,为加强城乡联系,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蓑衣樊古村落

蓑衣樊古村落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黄河盘绕原生湿地而过,冲积形成的芦苇荡让这片土地有了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有5000余亩芦苇荡。据史料记载明末清初年间有一樊姓人氏在此定居,以编制蓑衣

历史沿革:

西汉时,设湿沃县属千乘郡,本境属湿沃县。

东汉永元九年(95)撤湿沃县,并入千乘县,这里属千乘县。

唐朝垂拱四年(688)析蒲台、厌次两县地置渤海县,本境属渤海县。

五代时,后周显德三年(956)于渤海县置滨州,本地属滨州。

元朝,割田镇、索镇设新城县,这里一度属于新城县管辖。

明朝,洪武元年(1368),本地属于蒲台县。

清初沿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滨州降为散州,本地属滨州管辖。

民国时期,1913年滨州改为滨县。

这里大部属于滨县五区,西部少数村庄,如郑家庙、上下孟、曹家店、颜家洼、大阮家等属于青城县范围。

民国前期,管辖范围大致与明清时期相同。

1940年,中共清河区委将滨县五区划归高苑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

1945年,高苑县在这一带设大李区,为高苑县的六个区之一。

1948年3月24日,高苑县和青城县合并,组建高青县,这里属高青县管辖。

1951年,高青县设10个区,这里大部为第四区,下设台李、三合、常庵、大芦、太平、艾李六个乡,西部郑家庙、台陈、邹徐一带属第五区。

1956年3月,高青县与齐东县合并,称齐东县,全县划为1镇,11区。

这里属于义和区。

1961年10月4日,复设高青县,本地属田镇区。

1963年2月,将青城区的郑家庙人民公社、义和人民公社划归田镇区。

1970年11月28日,高青全县7个区改为人民公社,原人民公社改为管理区。

1972年撤销台陈管理区。

1981年,田镇人民公社改为田镇镇。

本地属田镇镇管辖。

1984年6月,高青县撤销公社、管理区。

全县划为4镇15个乡,新设常家乡,人民政府驻常家;新设许管乡,人民政府原驻许管村,1985年移驻三合店村。

1987年2月13日,调整乡镇区划,撤销许管乡,并入常家乡,乡驻地未变。

1995年9月,常家撤乡建镇,镇驻地为常家村,辖常家、郑庙、台李、大李、三合五个管理区。

2010年11月撤销赵店镇,整建制并入常家镇。

2013年3月22日,高青县区划再次调整,将原隶属赵店镇的47个行政村划归芦湖街道管辖。

芦湖街道的尹家村、付家村、孟李村、大庄村等4个行政村划归常家镇管辖。

在此基础上,高青经济开发区与常家镇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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