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庙镇
地名由来:因镇政府驻地村名而得名。明朝初年,分前、中、后三村,前村为闫堂,中村为张庄,后村为焦庙,当时有一焦氏因经商致富,修庙一座,故明末三村合并称焦庙村。
焦庙镇是省政府命名的省级中心镇,位于齐河县中部,与省城济南隔黄河相望,总面积122.56平方公里,辖107个行政村,5.3万人,11万亩耕地。2006年,全镇GDP达到9.5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380万元,实现农民纯收入4780元。
农业经济迈上新台阶。全镇发展林木面积7.5万亩,达到人均1.5亩,获2004年度全县林业生产工作特等奖。探索实践了林禽、林菌、林菜、林药等林业经济间作模式,发展林木深加工企业56家,发展冬枣种植面积1000亩。全镇拥有养殖小区43处,养殖大户1020户。蔬菜大棚达到2200个,韭菜弓棚面积达到5000亩。水产业健康发展,被评为省级无公害优质水产基地。
两大“天字号”工程迅猛发展。全镇民营经济总量达到5260户,从业人员达到5800人,被德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民营经济50强乡镇。招商引资卓有成效,2006年引进工业项目9个,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6个,引进资金1.5亿元。
镇村容貌明显改善。加快焦庙中心镇建设。规划建设了5平方公里的焦庙商贸城,累计投入城镇建设资金1.6亿元,新建商用楼房4.2万平方米。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东李楼村成为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市委-黄胜、市委副-、市长吴翠云先后来该村检查指导工作,对该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全镇铺修油路128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
冯李汉墓
冯李汉墓位于齐河县焦庙镇冯李村南300米处,1997年11月26日冯李村民用土时发现。当时村民挖出南北向墓道券顶,暴露出镶嵌的画像石,后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钻探测定,该墓边长40×40
历史沿革:
1949年后,境域分属齐河县二区、五区。
1958年3月,焦庙区改为焦庙乡,隶属齐河县。
1958年9月,焦庙乡改为焦庙人民公社。
1965年5月,焦庙人民公社分出贾市人民公社。
1968年12月,焦庙公社与贾市公社合并。
1969年12月,贾市公社划出。
1984年4月,撤社设镇,改设焦庙镇、贾市乡。
2000年6月15日,焦庙镇与贾市乡合并为焦庙镇,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