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头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5 23:18

地名由来:镇政府驻芦头村,依村得名。

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芦头镇2010年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芦头镇位于龙口市中区西南1.5公里,总面积48.5平方公里。人口3.3万人,辖44个行政村。全镇南北狭长,地势南高北低,由南向北依次分布为山区、丘陵、平原,分别占全镇面积的40%、20%和40%。西部地势高于东部。南部山区蕴藏着黄金可供开采,还有大量的花岗岩石和红硝石,素有""建材之乡""的美称。镇境内有泳汶河、南栾河流经,并有张招路、牟黄路、战备路三条主要通道贯穿,交通、通讯设施完善。

经济发展:

近年来,芦头镇经济得以迅速发展,2003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7.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5.97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98万元,完成合同外资124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18万美元, 出口创汇427万美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79.7%、262.2%和59.9%;固定资产投资1.03亿元,同比增长19.1%。在工业方面,全镇逐步形成了铸造、造纸、建材、油管、食品加工、石材开采开发等六大支柱产业,2002年全镇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5.9亿元,实现利润1.75亿元。在农业方面,坚持高效农业开发,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引导农民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努力塑造由北至南果蔬业、养殖业、种植业""三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格局。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50元。涌现出了许多名、优、土特精品和名牌产品。如五金工具、高档纸板、高低压油管、铝型建材、微电机、石棉刹车片、摩托车零部件、优质花岗岩、中韩合资龙口正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可豆等花生加工系列产品、香坊村种植的绿色无公害食品-芦笋、二夼村龙头山矿泉水等。

2004年,芦头镇将围绕""狠抓关键、强化基础、突出主题""的基本思路,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努力开创全镇经济工作新局面。年内,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入1.45亿元,增长40.4%;合同外资18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00万美元,出口创汇550万美元,分别增长44.6%、73.7%和36.6%;完成工业销售收入31.1亿元,利润2.2亿元,分别增长20.1%和23.8%;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80万元,增长33.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增长9%的奋斗目标。

历史沿革:

1917年,属十四区、十五区辖。

1929年,属五区、六区辖。

1943年,五区改称汶南区。

1949年10月,汶南区改称五区。

1953年,五区改称八区。

1956年,八区改称香坊区。

1957年6月撤区设乡,改属芦头乡、迟家沟乡。

1958年9月,芦头乡与迟家沟乡合并成立火炬人民公社。

1959年,以驻地芦头改为芦头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称芦头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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