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所镇
地名由来:明洪武三十一年,此地设海阳守御千户所定名海阳所。因政府驻地在海阳所村,以驻地命名。
2023年3月,农业农村部推介海阳所镇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牡蛎)。
2021年12月,海阳所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街)。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遴选推介海阳所镇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海阳所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牡蛎)。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海阳所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10月,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公布,海阳所镇位列第449名。
2016年1月,海阳所镇入选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2015年7月,海阳所镇入选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
2014年7月,海阳所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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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面积91.4平方公里,耕地4.03万亩,海岸线长87公里。镇政府驻海阳所村,辖40个行政村,年末户籍人口31550人。该镇毗邻银滩旅游度假区,大乳山风景区位于境内。镇域经济以海洋经济及房地产开发为主。海产品主要有带鱼、鲅鱼、黄花鱼、对虾、海参、梭子蟹、牡蛎、扇贝、蚬子、蛏子、文蛤等。2004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9.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3.2亿元,农业总产值6.7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0.98亿元,财政收入112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70元。中学1所,小学5所,在校生2826人。镇域企业主要有玉龙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网具厂、建筑公司、冷藏厂等,主要产品有农用卡车、内燃机连杆、汽车零部件、聚乙烯线、绠绳及渔网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1000万元,开发新产品2个,主营业务收入5.5亿元,利税2700万元。全年粮食总产量1.5万吨,果品总产量325吨,蔬菜总产量1.3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3万吨。获威海市“经济发展先进镇”称号。
抓环境优化增引力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园区整合思路,重新规划调整园区。本着“园区规划,设施先行”的理念,投资1000万元,完成了2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将城区自来水引入园区,初步实现了园区内“五通一平”,提高了园区的承载能力,成为全镇招商引资的有效载体。二是发挥毗邻银滩度假区的区位优势和设立“大乳山休闲旅游度假区”的契机,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新建3个高档次生活小区,建设面积30万平方米;鼓励驻地周围有条件的村参与居民生活小区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物业管理公司,对镇容镇貌、生活小区进行统一管理,有效改善招商环境。三是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小组,定点跟踪服务项目。年内引进项目39个,实际利用内、外资2.5亿元。
历史沿革:
原为海阳县第三区辖地。
1941年隶属牟海行政公署第一区。
1945年改称港里区。
1950年,属乳山县第一区。
1951年,区下设11乡。
1955年9月,复称港里区。
1956年,所属11乡合并为海阳所、西浤、南浤3乡,年底,港里区并入堕崮山区。
1957年7月,撤区,3乡直属县政府。
1958年7月,西浤、南浤两乡并入海阳所乡;9月,成立海阳所人民公社;12月,乳山县建制撤销,属海阳县。
1961年10月,重设乳山县后,复属乳山县。
1984年,置海阳所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