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镇
地名由来:因驻地山河屯得名。南依三个顶子山,西频溪浪河,中有胜利河,处山水环抱而得名山河屯。镇名来源于屯名。
2014年7月,山河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山河镇位于五常市南部,距五常市政府所在地25公里。地理座标为东经127º12’--127º14’,北纬44º44’。
山河镇地处拉滨铁路中段,是哈蛟公路的要冲。山河镇总面积16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0,376亩,是五常市南部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区位条件较为突出。城镇里有建设用地面积5.4平方公里。全镇辖13个行政村,107自然屯、6个街道办事处,31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1.2万人。
山河镇农业生产以水稻为主,多种经营生产以棚室蔬菜和畜牧业为主。2002年农业总产值8,33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67元。
山河镇工业生产发达、工业门类繁多,有水暖厂、酒厂、鞋帽厂、刀具厂、橡胶厂、印刷厂、机械厂、造纸厂、被服厂、木材加工厂等20余家。
山河镇商业发达,共有工商业户1382户。新华书店一家。
山河镇共有医院三所;山河镇医院、五常市山河人民医院、山河林业医院,各村设有卫生所。
山河镇共有学校21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24个班,朝鲜族中学一所,完全初中2所,小学4所,各村设有下伸点。
山河镇社会生产总值75,828万元。
历史沿革:
清咸丰年间(1851-1861)称五道荒、立集店,清光绪七年(1881),于设置五常厅的同时,设立五常厅山河屯分防站。
民国时期,称为五常县第二区。
1945年东北光复后为山河区、山河县,民国时期,集镇扩大,称为第二区,伪满洲国时,设立山河屯街公所。
1947年1月成立山河县,为吉北地区督察专员公署山河县治所在地,同年11月撤销山河县改为舒兰县山河区。
1948年6月划归松花江省五常县,为第十区,1953年8月,设立十区山河镇人民政府,1956年从原十区中又划分出平安、双兴、爱路、保山4个乡。
1958年成立山河镇人民公社,1980撤销公社制设立山河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