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苗族彝族乡

联合创作 · 2023-09-28 09:51

地名由来:阿市,又名“发朗”,系彝语地名译音,是一家彝族的称号,其居住地得名阿市。

在毕节市北部。面积84平方公里。人口1.73万,其中彝、苗等民族占25.4%。辖13村委会。1949年属林口乡。1954年析设余家寨、海嘎、得胜、柱钟、廉刀湾等乡。1958年改建团结、得胜、富饶、柱中公社,后并入林口公社。1961年析建4公社。1984年改置团结彝族乡、海嘎彝族苗族乡和大渡乡。1991年合并置团结彝族苗族乡。富煤矿、硫磺矿。有小学26所。乡人民政府驻地田坝,在毕节北46公里,潘家营北部山坞。人口110。海拔 1 180 米。附近为一片稻田,故名。有公路接林口镇。

历史沿革:

清雍正七年,属毕节县之平定里所辖。

民国时期,属普宜乡之保甲地。

1950年,建村。

1954年,建阿市乡。

1956年,进入高级社。

1958年,阿市乡改公社。

1982年,阿市公社改乡。

1992年,改阿市苗族彝族乡。

2011年,属七星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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