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乡
地名由来:此地为原新塅和罗湾两公社合并时,取两社名称中的各一个字组合为新湾。
2014年7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授予新湾乡第七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修水县北部,距县城43公里、东与本省武宁县东林乡毗邻、南和本县上杭乡相邻、西跟本县溪口镇相连、北与湖北省通山县相接。全乡版土面积126.8平方公里,地形由南至北呈带状,辖8个行政村、119个村民小组、2710户,11700人,有劳动力5980个。全乡共有耕地6316亩,其中水田3666亩、旱地2650亩,山林面积17万余亩。全年气候温和,是典型的江南林区乡。
二、社会经济
新湾集镇至修水县城公路全程进行了路面硬化,车程半小时,集镇水、电、电信、移动电话、因特网、有线电视和中、小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齐全。全乡8个行政村实现了路、电、-、程控电话村村通。随着改革不断在农村深入,适合新湾山区实际的产业逐步形成:一是以17万亩山林为基础,以3000亩板栗、1000亩百合、400亩蚕桑、10万袋香菇为特色的园林产业;二是以50户年养猪100头的养猪规模户、10户养蜂100箱的养蜂示范户为龙头的畜牧产业;三是以总装机2850千瓦的6座梯级水电站为支柱的水电产业;四是以4800个在外务工劳动力为依托的劳务产业。新湾人民勤劳纯朴的山区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开拓意识正融合成新湾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新湾正以坚实的步伐向生态优美、生活宽裕、社会和谐的具有山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迈进。
回坑村古建筑群
回坑村古建筑群(廊桥、绣花楼、龙王阁、泉塘古井)九江市修水县新湾乡回坑村清1、廊桥:以文物本体为界,东延伸567米,东南延伸8.02米,南延伸5.67米,西南延伸8.02
历史沿革:
商,属艾侯国。
秦、汉,属艾县。
自唐贞元十六年(800)至清末(1911),属分宁县、宁州、义宁州高乡三十八都、三十九都、四十都。
1912年后,属义宁县。
1914-1949年,属修水县溪口区,设新塅乡、罗湾乡、回坑乡和小流乡。
1949年,属溪口区,分设柴塅乡、新塅乡、罗湾乡、回坑乡和小流5乡。
1956年,合并为新塅、罗湾2乡。
1958年2月,成立新塅公社和罗湾公社,1968年1月,合并为新湾公社。
1984年5月,撤社改新湾乡,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