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山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4 18:15

地名由来:拔山镇因拔山寺而得名,相传早在秦朝末年,楚汉相争,以刘胜项败告终。霸王兵败垓下乌江自刎,临终前引吭高歌,悲壮至极。其随从马弁悲愤西逃,几经辗转,来到了绿树掩映中的这块风水宝地,于是在此建庙立祠祀,并因此地四周低平,而中间小山拔地而起且引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壮诵吟,始将此地命名“拔山”。

2014年7月,拔山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拔山镇,位于忠县城西53公里,距重庆市主城区120公里,东邻永丰镇,南与两河乡、庙垭乡接壤,西邻新立、花桥二镇,北以马灌镇为邻,辐射人口30多万。垫忠高速公路贯穿拔山全境,省道石遂路将该镇与忠、梁、垫诸县县城贯成一线,融入全国的交通大动脉。

拔山镇平均海拔535米,属典型浅丘地形,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质多为石岩质、大黄泥夹沙壤土。气候温和湿润,属东南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达1258mm,无霜期在320天以上。全镇幅员面积1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560亩。辖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62102人,其中汉族人占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有土家族、白族,人口52人。

拔山镇始建于明朝万历年,清朝雍正八年(1730年)于此建忠县分衙门,时称“三堂”,又称“新化县”,清宣统三年设拔山乡,办理忠县后乡事宜。明国初年,拔山设团总、团正(相当于乡保长)。民国十八年后,设区、乡, 1937年实行三乡合一,庙垭、白马划归拔山。1941年又实行新县制,拔山设第三区公所,辖新立、马灌等场镇。1945年撤区成立派出所。解放后,拔山设区公所,即忠县第五区,同时也设拔山乡,在1958年称“拔山人民公社”,1983年恢复称乡,辖18个村,193个社,总人口23441人。1985年撤乡建镇,拔山镇政府也搬至原拔山区公所办公。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将原八德乡和凌云乡、显周乡的部分村社纳入拔山行政区域,辖35个村,358个社和一个居委会,总人口43447人。2002年村社建制调整,将原35个村、一个居委会合并为15个村和一个居委会。2003年2月18日,拔山镇党委、政府机构迁至东门开发区“东方星城”办公。2006年乡镇建制调整,将庙垭乡并入拔山镇。

拔山镇政府现有在职工作人员53人,其中公务员编制52人,职员一人。机关党支部有0党员47人,其中女党员11人。政府机关下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小城镇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创意办公室、柑橘办公室、天然气办公室等10个办公室。

在镇单位有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站、文化站、司法所、拔山中学、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庙垭小学校、八德小学校、忠县第二人民医院、国土所、社保所、村镇建设管理所、畜牧站、派出所、-中队、交警中队、公路执法中队、工商所、国税所、地税所、电信支局、邮政支局、粮油收储公司、农业银行拔山支行、农村商业银行拔山支行、敬老院等28个。

拔山镇现有城镇面积2.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75万人,城镇化率28%。2008年全镇实现经济总量8.4亿元,地区生产总值3.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3元,人均纯收入3251元,粮食总产量30511吨,人均粮食占有量491公斤。财政收入1281万元,财政支出757万元,年末存款余额7.9亿元,年末贷款余额7500万元。森林覆盖率29%,人口自然增长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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