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
地名由来:1946年称第三区,1952年改第四区,1957年设郊区。
2022年6月,郊区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标题})。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郊区人口数量为26.53万人,位列佳木斯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5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913位。
2018年2月,郊区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佳木斯市郊区始建于1958年。2004年,郊区和原永红区合署办公,2006年国务院批复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郊区和永红区合并为郊区。全区幅员面积1748平方公里,是佳木斯市最大的市辖区,呈“C”型自北、西、南三个方向环抱城区,总面积占市区面积的87.3%,辖8镇3乡、100个行政村、188个自然屯,4个街道办事处、36个社区居委会,14个国有农林牧渔场;耕地面积150.3万亩,草原面积3.76万亩,宜渔水面2.5万亩;总人口26万。郊区先后被评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粮食产能贡献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对俄农产品出口基地,全省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区。2016年享受完全建制县政策。2019年底被纳入县域经济统计考核范畴。
佳木斯市郊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邻桦川县、南接桦南县、西与依兰县毗连、北与汤原县接壤。地理位置为东经130°32′,北纬46°80′。郊区是佳木斯市四个城区之一,三面环抱佳木斯市区,是佳木斯市行政中心所在地。全区幅员面积1748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佳木斯市郊区地处三江平原的西部边缘区,完达山的北麓,南部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北部为平坦而宽广的冲积平原,呈带状分布,松花江从中横穿,将郊区分南北两部分,地势南高北低,水平分带甚为明显。根据地貌形态特征可分为低山丘陵、山前台地、阶地和漫滩。
历史沿革:
1946年设立佳木斯市第三区,1952年改称第四区。
1955年10月撤销区的建制。
20世纪50年代,佳木斯市农村范围逐步扩大。
1958年3月8日,经省委批准设立郊区。
1968年7月地市合并,撤销郊区建制,将所辖大来、永安、西格木人民公社划归桦川县,近郊三合、松江人民公社直属合江地区。
1972年2月恢复郊区建制,三合、松江、大来、永安、西格木5个公社复归郊区管辖。
郊区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