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花街道
地名由来:清初称高花牛录堡(牛录为清初的清兵建制单位,三百兵丁为一牛录)。经历史演变为高花堡,简称高花”。
高花街道是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辖镇。1956年属辽中县,1960年属铁西区,1962年改高花公社,归于洪区,1984年置高花乡,后建镇。位于区境西部。面积37.2平方公里,人口1.3万。辖大高花、小高花、南荒、沙河、青台、东狼、西狼、车家、夏家、张福安10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烟花、食品、镀锌、印刷、酿酒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兼产西瓜、香瓜、地瓜、花生。古迹有广州城遗址。
-财政状况
沈阳市于洪区高花镇,2001年6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于洪区高花乡,设立高花镇。1、高花镇2006年财政收入:4,220,000元。其中:税收收入2,040,000元,非税收收入2,180,000元。
2、高花镇2006年财政支出:3,931,600元,其中:职工工资奖金1,939,670元,电话费69,220元,差旅费85,000元,办公费95,880元,医药费30,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0,000元,电费16,490元,招待费98,000元,农副产品、房屋修缮等138,600元,取暖费117,960元,会议费30,000元,报刊杂志15,860元,车辆维修燃油费用360,000元(其中还往年陈欠200,000元),食堂费用80,000元,困难户补助80,000元,信访费用200,000元,职工保险费145,000元,其他支出285,000元,决算结余383,400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