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口瑶族乡
地名由来:乡境南部崇山峻岭,群峰挺拔,山岗上覆盖着茂密的森林。谷母源、石道源、白沙源、俸源、大小溪流纵横交错,出凉亭坳,众水归一,谓之“源口”。
源口瑶族乡位于珠江水系水原头江永县西南部,距县城48公里,东与广西富川,北靠桃川镇,东西宽7.06公里,南北长9.9公里,总面积2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36亩,其中水田3880亩,旱地256亩,人均耕地0.7亩,山地面积2.6万亩,森林覆盖面积65%,全乡辖7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1个居民组,共1350户、5572人,少数民族人口5132人,占总人口的92%。1982年成立瑶族乡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委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民族团结这一主题,发实加强全乡及边界各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民族经济和各项民族事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全乡已形成了以香芋、香柚为主的产业经济,香柚面积达1500亩,产量达3000吨,香芋面积达1800亩,产量达4000吨,历年造林1万亩,蓄木量12万立方米。1997年兴建了高规格的边贸市场,为个体经济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乡镇企业有源口竹器加工厂源口侨联木材加工厂。1997年以来,连续6年被县委、政府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近50余次各项荣誉称号,其中原乡-慧英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团结先进个人,并作为我省少数民族先进个人代表,到北京出席全国民族工作暨第三次民族团结团结表彰进步表彰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1982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1982年10月成立源口瑶族乡人民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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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实行瑶长自治制度。
1950年,设源口乡,隶属桃川区。
1952年,境内设源口、大坪岗、七工岭和大田瑶族乡。
1956年,合并成源口乡。
1958年,隶属水美公社管辖。
1961年,体制调整,成立源口人民公社。
1982年,改为源口瑶族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源口瑶族人民公社,建立源口瑶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