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管理区
地名由来:屈家岭管理区历史悠久,是屈家岭文化遗址所在地。屈家岭古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2550—前2195年,距今约有5000多年的历史,是与良渚文化和河姆渡文化齐名的长江三大古文化区之一。
2023年2月,屈家岭管理区被命名为湖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屈家岭管理区,原为五三农场,是湖北省荆门市下辖的县级属地管理区,位于湖北省中心地带,江汉平原北部、大洪山南麓。五三农场是湖北省土地面积最大的国营农场,1952年开始垦建,1953年正式命名,原属于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1958年,五三农场改为”京山县五三人民公社“。
屈家岭管理区国土面积223平方公里(173平方公里位于京山市境内)[20],其中耕地面积15万亩,林地面积12万亩(果园5万亩),水面面积1.5万亩。总人口8万人(2014年),下辖4个办事处,41个队、村、社区。
2007年3月,屈家岭管理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垦系统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2011年3月,被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试点单位;2012年3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战略中国农谷的核心区。
历史沿革:
1935年,汉江遥堤溃口后,屈家岭管理区所在地区变成了茫茫百余里的荒野地带。
1953年2月20日,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李先念亲临荒原,在司马河边潘家台西北(现何集办事处马档桥西南)的荒原上挥锹开荒,举行了农场奠基礼。
1952年11月农场筹建,农场名为“国营沙洋机械农场”。
1953年10月,改名为“国营五三机械农场”。
1956年,定名为“湖北省国营五三农场”。
1958年,五三农场改为”京山县五三人民公社“,1959年恢复农场建制,成立农场管理处。
1985-1995年,副县级以上干部由荆州地委任命,业务由省国营农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管理。
1992年7月,根据荆州地区行政公署的定义,五三农场为一个政企合一的单位,属县级规格,行使部分政府职能的正县级省属国营农场。
1995-1997年,副县级以上干部由荆沙市委任命,后改由荆州市委任命,业务属省国营农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管理。
1983年开始,在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率先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五三农场和其他国有农场一样,债务沉重,运行困难,陷入了发展困境。
2001年10月,五三农场由荆门市属地管理,并设立屈家岭管理区。
2007年3月,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垦系统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
2010年5月,屈家岭开始起步建设“中国农谷”,确立了“重工精农兴旅游,富民强区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