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镇
地名由来:因政府驻地文市村得名。文市村原名文村,后湖南、江西商人在灌江东岸经商,当时分东岸街、西岸街,又因东岸街商人增多,逐渐发展成圩,故称文市圩。
202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卫会命名文市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
2020年4月,文市镇被命名为首批广西民营经济示范乡镇。
2017年12月,文市镇上榜广西2017年度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
2014年7月,文市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文市镇 辖:文市、大湾、西就、吉田、吉头、瑶上、月岭、玉溪、清塘、桂岩、勒塘、集全、北流、陈家坪、同仁、王道、昭仪、会湘、马莲、达溪、联合、月岭、瑶山23个村委会。
文市镇位于灌阳县境内东北部,东与湖南道县交界,西北与全州县接壤,处在湘桂边界的两省(区)三县六乡镇相邻的中心地带,有“金三角”之称。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9公里,辖21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15个自然屯,233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3.6487万人。总面积15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3.3504万亩,其中水田1.9942万亩,旱地1.3562万亩。
文市镇境内资源丰富,物产众多 文市镇石材工业区
,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地处灌江中下游,灌江流经10个村委会,省道20164线横贯镇中心,途经9个村委会。文市镇属典型的农业大镇,灌阳橙、灌阳长枣、红瓜子、雪梨、奈李、石榴等是主要特、优水果产品,2005年产量达4.6万吨,占全县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列全市140多个乡镇的第15位。粮食产量年年稳中有升,人均有粮达530公斤以上,畜牧业发展迅速,人均出栏生猪1.3头,水产品养殖处于全县领先地位,人均水产品占有量17公斤。
-自然资源
文市镇自然资源丰富,其中大理石、花岗岩量多质优,总储量约为10亿立方米,石材产品已成为我镇乡镇企业的龙头产品,形成了生产规模,长达6公里的生产线,有“文市石材一条街”的美誉。石材厂80多家,石材荒料开采点110家,年产板材70万平方米,荒料13万立方米,年总产值达1.9亿元,营业收入达1.56亿元,创利税980万元。-旅游资源
文市镇旅游资源丰富,风景名胜较多:有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文市怪石林,犹是南京的“大观园”的月岭古民居,及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雕刻精美“孝义可风”的石牌坊,文昌阁、步月亭、催官塔、文峰塔、将军庙、唐孔林墓、石寨和白竹岩等名胜古迹。境内永安关,自古为湖桂两省区的重要通道。1931年至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北上、第六军团西征、中央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先后三次经过永安关出入灌阳。-经济发展
文市镇自2003年被自治区列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到2005年已投资2600多万元,共修建了1.5公里长一级的过境公路,政府办公大楼、邮电大楼、文化宣传大楼、供电大楼、税务办公楼、农贸市场、供销大楼等综合办公楼15座,并全面完成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公路和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布局合理,全面规划,做到了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的相统一。文市镇党委、政府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使基础设施日臻完美,服务功能齐全,人力资源丰富,是投资的理想之地。
月岭古民居
古民居位于灌阳县城北面30公里的文市镇月岭村。古民居始建于明末清初,属典型的汀南式民居,是目前广西区内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民宅群落。月岭古民居三面环山,周围主要景点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孝义可
灌阳红军亭
红军亭红军亭位于文市镇政府旁的灌江两岸,始建于清代,是红军长征过灌阳时在文市镇抢渡灌江的渡江点和战斗地点,该亭基脚为大四方石料,护有岸坡、阶梯、水埠,亭内地面铺以长形、方形石料,盖小青瓦,为
历史沿革:
夏、商、周朝,属荆州之地。
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南裔境,秦朝,属长沙郡。
西汉时期,属桂阳郡观阳县。
东汉时期,属荆州刺史部零陵郡观阳县。
三国、晋,属吴荆州零陵郡观阳县。
隋开皇时期(590—617年),观阳县废,属湘州零陵郡湘源县;隋大业时期(617—624年),折湘源复置为灌阳县,属湘州零陵郡灌阳县。
唐先后,属江南西道永州湘源县、灌阳县。
五代十国先后,属永州清湘县、全州清湘县。
宋朝,属荆湖南路全州灌阳县。
元朝,属湖广行省全州路灌阳县。
明初,属湖广布政使司永州府灌阳县,后属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灌阳县。
清朝,属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灌阳县。
民国二年(1913年),属广西省桂林道灌阳县;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广西第八行政区灌阳县。
1949年12月,属桂林专区灌阳县,建立文市镇政府。
1950年3月,划分为文市区、水车区、新圩区。
1952年8月,改称为第六区人民政府。
1954年8月,为第六区公所1957年12月,划分为文市乡、桂岩乡。
1958年8月,合并成立文市人民公社。
1961年7月,划分为文市、桂岩两个公社。
1962年7月,合并为文市区公所。
1968年4月,改称为文市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11月,改为文市公社革委会。
1971—1998年,属桂林地区灌阳县。
1980年8月,改为文市公社管委会。
1984年6月,改为文市乡人民政府;同年9月改称为文市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