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角镇
地名由来:因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前后,菱角镇一带水田居多,田上长满菱角而得名。
在博白县西部。面积160平方公里。人口3.8万。辖11村委会,有120自然村。1985年由沙河镇析设菱角乡。1993年改置镇。矿产有煤、磷、金、铁、钛、朱砂等。产甘蔗、茶油、茶叶、龙眼、荔枝、柑橙等。所产红碎茶闻名。有林场、水电站和茶场。南流江航道贯境。有中小学14所。镇人民政府驻地菱角圩,在博白西南43公里。人口800。清代建圩。处盛长菱角池塘旁,故名。为农副产品集散地。有制茶、红砖等厂。有公路通菱角圩、沙河圩。
历史沿革:
清朝时期,属大宁县通城里第五甲。
民国元年(1912年)后,为巫溪县第三区白赶乡的六、七、十四保。
1955年5月,白赶乡并入民主乡。
1958年8月,白赶乡与东溪乡合并成立民主公社,改属巫溪县上磺区。
1981年4月,民主公社更名菱角公社。
1983年6月,菱角公社改为菱角乡。
2005年9月,大同乡并入菱角乡。
2015年,菱角乡撤乡设镇,改为菱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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