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宋乡
地名由来:岳宋为佤语。“岳”为寨,“宋”为大平,意为大平寨。
岳宋乡介于北纬22°39′至22°47′,东经99°19′至99°26′之间。东邻西盟镇、莫窝乡,南接力所乡,西以河为界同缅甸相望,边界有182、183号双立界桩,国境线26.3千米,距边境12千米。总面积92.18平方千米,辖3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3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628人,农村人口5440人。2000年末,全乡国民生产总值362.96万元,完成财政收入8.1万元,财政支出117.44万元,粮食总产量233千克,农民人均口粮288千克,农民人均纯收入297元。现建有国营橡胶1.2万亩,民营竹林0.3万亩,杉木0.62万亩,全乡森林覆盖率27.3%。岳宋乡是《阿佤人民唱新歌》的起源地,也是佤族发源地——司岗里所在地,民间保存着较完整的佤族传统的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民族歌舞丰富多彩,独具一格,具有开发民俗旅游的独特优势。
历史沿革: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为岳宋氏族部落。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西盟乡称岳宋保。
1956年,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时,设岳宋区(驻岳宋大寨)。
1969年,改为红旗公社。
1980年12月,改名岳宋公社。
1984年,改为岳宋区。
1987年,改岳宋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