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7 02:41

地名由来:因马边河过境,河水清澈见底,故名。

2021年1月,清溪镇入选2020年四川省卫生乡镇(街道)名单。

2021年1月,清溪镇入选第三批四川最美古镇古村落名单。

2020年11月,清溪镇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8年3月,清溪镇荣获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称号。

2010年7月,清溪镇入选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清溪镇位于犍为县城南10公里,东与孝姑镇隔河相望,南与榨古乡、九井乡接壤,西与双溪乡、塘坝乡相连,北紧邻玉津镇。国道213线南北纵贯全境,马边河西东横流而过,水陆交通便捷。全镇面积81.7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194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15个居民小组。镇政府位于清溪镇清正街98号,所在海拔高度329米。总人口48589人,其中男25788人、女22801人,非农业人口12156人、农业人口36433人。全镇劳动力25742个,耕地2724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8385元。

全镇机关职工79人,行政编制43人(其中领导职数8个),实有38人;事业编制30个,实有32人;机关工勤编制3个,实有0人;村官11人,临聘8人。全镇基层支部34个,其中农村26个、社区2个、机关1个、企事业5个,党员1240人。

【农业】 粮食播种面积45172亩,总产14600吨。选聘茉莉花科技示范户150户,新发展茉莉花5073.21亩,形成标准化栽培基地2500亩,全镇茉莉花种植1.5873万亩,产花4000余吨,产值8000余万元,共加工花茶、绿茶等产品4000余吨,产值超2亿元。林竹管护18800亩,新栽竹100亩,产竹材35200吨,产值1584万元。巩固退耕还林10075亩,天保森林管护18716亩。全年共出栏生猪65075头、牛羊3100头(只)、兔10.0万只、家禽80.09万只,禽蛋产量2730吨,牛奶15.5吨,蜂蜜25吨。

【农田建设与农技推广】 实施土地整理13147亩,新增耕地1288亩;新农村示范片新修联网道路2条1.1公里、硬化组道路25公里;新修水渠1公里,维修水渠7.3公里,整治石河堰1道、提灌站3座;新建蓄水池3口,新增提灌站设施11台。投资110万元,改造机电提灌设施230台,购买旋耕机125台、增氧机9台、机制喷雾器13台、插秧机2台。推广杂交水稻优良品种,主推的优良组合有川香优系列、D优系列等10多个品种。共推广杂交水稻种2.1万公斤、玉米种5000公斤。

【中小企业】 全镇中小企业663个,职工4879人,其中工业企业105个,职工3596人。中小企业入库税金448万元。新增劳务输出233人。

【文教卫生】 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1861人;小学3所,在校生2414人;中学1所,在校生1677人;高中1所,在校生1826人,共有教职工462人。医院2所,医生87人,床位92张;村卫生室26个,卫生员26人。37264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以上,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低于27/10万,农村婴儿死亡率低于9.5‰。争取资金1200万元拟对核心保护区河堤进行治理,投资40万元着手制订古镇保护规划。清溪镇被命名为“中国茉莉花之乡”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年新发展农家乐5户,旅游环线12户农家乐共接待游客69822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040万元。继四星级农家乐蜀南茉莉香都建成之后,又新引进了沉犀秋月度假酒店项目。

【人口与计划生育】 全年出生438人,出生率9.00‰, 死亡347人,死亡率7.13‰;计划生育率85%,自然增长率2.6‰;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78户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奖励扶助23户,两项工作的误差率为0;“三查”率91.5%;长效节育率93.7%以上。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95.73万余元。

【社会生活】 全镇城镇低保共813户1467人,月发放城镇低保金28.04万元;农村低保780户1559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14.3万元;全镇共有五保户157人,五保集中供养率99%。全年共有165人享受了大病医疗救助24.8万元。全年共办理社会养老保险19人,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745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6496人,全镇参保率90.5%。全年共落实粮食直补、家电摩托车下乡等各项惠农补助资金199.9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92.6万元,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30.6万元,粮食直补32.1万元,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15.6 万元,农机补贴29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220千伏变电站电力线路接地线铺设和35千伏城清线路架设,220千伏输变电站并网运行。投资2500万元,新修改建公路128.4公里,开通26个村的城乡公交车。投资80多万元建成筒车、沉犀、灌引、龙门4个村级活动中心。整治石河堰1道、提灌站3座,新建蓄水池3口,新增提灌站设施11台,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230台。实施土地整理13147亩,新增耕地288亩。投资2615万元,新建小康农居164户,农房风貌改造105户。增设垃圾中转站6个,新建各类垃圾池15个,聘请环卫工人42人。安装路灯44盏,增设不锈钢隔离栏2000米。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08台,新增光纤电视用户405户,有线电视和电话普及率95%以上。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全年摸排线索19条,破获刑事案件38起,破获治安案件30起。发案率同比下降5.5%。协调各类民事纠纷256件,调解成功251件,成功率98%以上。全镇未发生赴省集访、进京非正常-和重大群体-件。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的“法律四进”活动,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8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人。

发放各种科学书籍资料25100余份,举办各类短训,参加约2899人次。在中小学中开展各种科技活动和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长大立志建设家乡的主题活动。

【其他】 实施妇女创业小额贷款1200余万元。解决困难倒房的重建工作123户。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1.2余万元;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5.6万元,发放临时救济4.1万元,法律援助13次。落实灾后重建户8户,补助21万元。

全镇70%以上的村配有农家书屋,开办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参训500余人次。组建村社区健身腰鼓队5支,开展腰鼓、秧歌、篮球比赛等群体性文体活动2次。

落实经费85余万元,牵挂标语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2幅,爱国卫生宣传标语300余份,印发《倡议书》、《宣传提纲》10000份,环境综合整治专栏、板报、橱窗66余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科学设置临时摊区,做到摊点规区、坐商归店、行商归市,还街(路)于民,取缔各种占道经营摊点120个,教育850人次,纠正乱停乱放车辆500多辆,移交交警队照相处罚20人。投入150万元,增设不锈钢隔离栏2000米,拆除雨篷300余户4500余平方米,增设各种垃圾处理设备,修补街面600余平米,搬迁长达数十年的五龙场木材加工交易市场。清理整顿煤坝6处,规范汽车修理户3户,纠正占道洗车2处。

投资9517万元,打造胭脂、渠成等10个新农村示范村,规范沉犀、渠成、灌引等村的茉莉花生态观光休闲园建设,种植观赏型茉莉花4000余亩。总投资2860万元,集“漂流服务、桫椤湖游览、茉莉花观光体验、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生态观光休闲景区蜀南茉莉香都,全年接待游客18860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77万元。

桫椤湖景观大道占地约404亩,途经筒车、胭脂、三山、百箩、洛江、沉犀、渠成、灌引共8个村22个组,拆迁户67户。

四川新思味年产2万吨特色泡菜生产线项目占地65.12亩,位于百箩村7组、三山村1和2组、胭脂村8和9组交汇地带,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

国道213改道(清溪绕镇线)建设占地约280亩,途经胭脂、南岸、盐坪、五龙、保安共5个村11个组。

蜀南茉莉香都景区

蜀南茉莉香都景区是国家AA级景区,位于乐山市犍为县清溪镇沉犀村,坐落在古犍为郡遗址上,距乐宜高速犍为南出口6公里,离乐山大佛60公里,是犍为黄金旅游环线(嘉阳小火车——芭马峡——桫椤湖——蜀

历史沿革:

镇境夏商周时,为古蜀国领地。

秦朝时属蜀郡,汉朝属犍为郡南安县(今乐山),汉通西南夷后,于清溪镇设清溪驿。

两晋南北朝基本沿袭旧制。

北周属戎州(今宜宾),保定三(563年)年,今犍为县境置沉犀郡,辖武阳县,镇境属之。

沉犀郡郡治一说在岷江东岸,一说在今清溪镇沉犀坝。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沉犀郡废,改武阳县为戎州犍为县,镇境属之。

唐朝永徽元年(650年),于今清溪镇,在始置惩非镇。

唐朝上元元年(674年),改犍为县属嘉州,镇境属嘉州犍为县并沿袭到今。

宋朝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始为犍为县治所,至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作县治所共历360年时间。

明洪武九年(1376年),因清水溪流过,旧有清溪驿,遂改名清溪乡,后改清溪镇。

1910年,改为德裕镇。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复改为清溪镇,辖36保。

1953年,土改时分置为清溪镇(只辖街道居民)、龙马乡、永乐乡、沉犀乡、公益乡、四平乡、永安乡、新建乡。

1955年12月,撤销新建乡,将原孝姑15保、榨鼓第9保分别划入孝姑、榨鼓两乡,其余并入四平乡。

1956年3月,永乐乡和沉犀乡并入龙马乡。

公益乡、永安乡并入四平乡,清溪镇仍只辖街道。

1958年9月,龙马、四平、麻柳、九井4乡和清溪镇合并建立清溪人民公社。

1959年7月,撤销清溪人民公社,分置为清溪镇(只辖街道)和龙马、四平、麻柳、九井4个公社。

1962年7月分别从四平、孝姑、榨鼓划出原新建乡辖地建立新建人民公社。

1981年9月,新建公社更名为南岸公社,龙马公社更名为洛江公社。

1990年1月,撤销洛江乡并入清溪镇。

1992年8月,撤销四平乡和南岸乡并入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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