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舟镇

联合创作 · 2023-09-28 09:44

地名由来:新舟镇因原街房多为木结构建筑,20世纪30年代初连续发生火灾,戏称“火烧舟”,火灾后新建的集镇称为新舟。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新舟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

2022年6月,新舟镇入选第二批贵州省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录。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新舟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09年1月,新舟镇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5年10月,新舟镇上榜第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在遵义县东北部。面积165平方公里。人口6.35万。辖1居委会、35村委会。1949年为新州、绿塘2乡。1950年后几经分合。1958年建新舟公社。1962年析建新舟、禹门、绿塘、杨绿、乐耕公社。1984年改置新舟镇及新舟等5乡。1992年合并置新舟镇。洛安江流经镇境,有万里水库、东方红水库及洛安江引水工程。为县内重要粮油产区。有中小学36所。有清代文化名人郑珍、黎庶昌故里及禹门寺、大悲阁等古迹。镇人民政府驻地新舟,在南白镇东北53公里,接力坝南部。人口2200。海拔830米。新舟为新州谐音,古名火烧州。1932年更今名。为县东北部重要集镇。虾子—绥阳公路经此。

历史沿革:

唐末至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属播州杨氏土官世袭领地。

次年,属遵义县东乡乐安里。

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府县改隶贵州省。

民国二年(1913年),属东三上区、东三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始设新舟镇,属第五区。

1955年,改称新舟区。

1958年,与虾子区合并为虾子基层公社。

1992年,复为新舟镇。

2009年5月4日,遵义县(今播州区)划出新舟镇,挂牌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委工作委员会、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托管。

2012年8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新舟镇由托管。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2016年—2019年,新舟镇不变,由新蒲新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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