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团乡

联合创作 · 2023-09-16 07:38

地名由来:明代在石竹建长春观,竣工时举行开光大典,周围信众甚多,用柳条编成拜席祭拜,故以物体得名蒲团。

2023年3月,蒲团乡被认定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稻米)。

蒲团乡地处鄂州腹地,西距武汉市区33公里,东离黄石市郊30公里;下辖10村1场(即周力村、郭当村、小庙村、大庙村、石竹村、上倪村、瓜圻村、何桥村、横山村、小港村、农场)168个村民小组,版图面积104平方公里,总人口2.9万人,耕地面积50950亩。

【自然环境】蒲团乡属滨湖地区,湖泊众多,主要有四海湖、瓜圻塘、青天湖、白水塘、当网湖、余湖、石头塘等湖泊。境内无工业污染,空气清新,水质清澈,土地平坦广阔,土质肥沃,适宜创办绿色食品基地。对生产无公害蔬菜、瓜果、苗圃、商品鸡、鸭、猪、鱼、蟹、珠等均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发展芡实、菱角、茭白等新奇特名优食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历史沿革:

隋朝大业三年至九年(607—613)属城塘县。

明代至1931年为武昌县神山乡神一里、神二里。

1932年为小庙、横山两个联保。

1941年,改为小庙、横山两个乡。

1942年合并小庙、横山两个乡为尚义乡。

1951年属樊口区,实行小乡制,境内设横山、金鸡,保桥、周屴、大庙等5个乡。

1953年属第四区(樊口)。

1954年属第五区(樊口)。

1956年6月境内为蒲团、横山两乡,属鄂城县杜山指导组。

1958年8月为旭光人民公社蒲团管理和横山管理区。

1961年为樊口区蒲团公社和横山公社。

1966年8月,蒲团人民公社改名幸福人民公社,1969年恢复原名。

1975年横山人民公社并入蒲团人民公社。

1984年蒲团人民公社改为蒲团乡,属鄂州市长港区。

1987年长港区撤销,蒲团乡划归华容区,为华容区蒲团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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