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镇
地名由来:时因濒临塔河而得名。塔哈河的简称。塔哈,蒙古语意为“马铁掌”,达斡尔族意为“嘎拉(河蚌)”鄂伦春语意为“河流环绕”。
2014年7月,塔河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位于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北麓,面积16、5平方公里,人口5万,是塔河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机关所在地,是塔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它又是大兴安岭北部地区第一大镇和交通枢纽,它南与新林区接壤,东邻十八站、呼码、韩家园,西连呼中区,北接阿木尔。镇内交通四通八达,有哈吉铁路、塔韩铁路,公路交通尤为便利,正在改造扩成将大大缩短该镇与外界的距离,为该镇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塔河镇幅员辽阔,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镇内土地资源丰富,现有耕地面积5000亩,宜牧草场广阔,有草原5万亩,池塘湖泊更是星罗棋布,是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副产品加工业的理想之地。塔河林业局有两个国有林场在该镇行政区内。林内不仅有珍贵的动植物资源,还蕴藏着丰富的山野菜、山野果、北药等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对绿色食品的需求,以山野菜、山野果、北药等为主的精深加工产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近年来,塔河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重要思想为指针,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拓创新,创意进取,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取得了镇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发挥资源优热,构筑畜牧业半壁江山。塔河镇现有草原5万多亩,可放牧草场3万多亩,草质好、无污染,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坚持“引导、服务、扶持|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开展技术服务,发放畜牧贴息贷、“龙头”带动措施,鼓励职工群众发展畜牧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黄牛、山绵羊、猪、家禽和鸳鸯鸭、林蛙等特色养殖的发展格局,发展了种猪(羊)场、黄牛繁育中心,大鹅养殖场等一大批“龙头”企业。2002年全镇肉牛存栏500头,猪存栏6000头,羊存栏2000余只,禽存栏12万余只。依托地域优势,大力发展城农业。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依托大兴安岭北部大镇,交通枢纽的优势,发展“菜蓝子”工程,大力调整植业结构,引导农民改传统种植方法,向“两高一优”和质量效益型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以棚室蔬菜、反季节蔬菜,并向特色、生态、效益方向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蔬菜,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正积极向上争取,力争把我镇建成大兴安岭北部的蔬菜生产基地。非国有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长足发展。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属呼玛县管辖的林区。
东北沦陷时期,归鸥浦县管辖。
1947年3月隶属呼玛县管辖。
1960年8月,设置塔河镇。
1962年8月,划归大兴安岭特区管辖。
1965年筹建塔河林业局,并设塔河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
1981年8月,正式撤销塔河区,设置塔河县。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