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乡
地名由来:因位于境内大雷山脉主峰下而取名雷峰乡。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雷峰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9年1月,雷峰乡被认定为2018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雷峰乡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雷峰乡位于浙江省天台县西南部山区,东接南屏乡,南接临海市,西邻街头镇,因境内大雷山而命名。乡政府驻地崔家村,距县城20公里,辖崔岙、祥塘、祥和3个办事处,17个行政村,5200户,15940人,总面积79.9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9800亩,森林覆盖率84%,域内竹木、砩石、石材资源丰富,当地经济以生产为主,工业经济几乎空白。2005年通过省级教育强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76元。乡党委政府按照“扬生态之长、做山水文章,兴绿色产业、强一方经济”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几年努力,形成了以茶叶、水果、野放鸡为支柱产业的六大农业绿色示范区,至2006年,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0080亩,“雷峰牌”板栗、“天台山牌”红株柿、“荒山牌”野放鸡闻名县内外。今后,3-5年乡党委政府将紧紧围绕打造“生态雷峰,平安雷峰、富裕雷峰”的目标,创品牌、增效益,实现“道路硬化、庭院洁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环境美化”的国家级生态示范乡。立足于人的素质全面提高,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
历史沿革:
南宋嘉定年间,实行乡里制,祥塘属祥鸾乡,祥和、崔岙属积石乡;明清时,崔岙、祥塘属祥鸾乡第二十二、二十三都,祥和属积石乡三十二、三十四都;1946年,崔岙、祥塘并成雷峰乡;新中国建立后,设祥和、祥塘、崔岙3乡,属南山区;1956年,三乡合并为雷峰乡;1958年称雷峰人民公社;1961年分为祥和、祥塘、崔岙三个人民公社;1968年分别成立革委会;1969年合并为雷峰人民公社;1980年1月又分为祥和、祥塘、崔岙三个公社;1983年公社均改为乡;1988年8月,撤南山区,祥和、祥塘、崔岙三个乡划入平桥区;1992年三乡合并为雷峰乡。
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