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6

地名由来:来历有二:一、由历史地名演变而成。唐贞观八年(634),尉迟恭(敬德)任荆州总管,在靠近汉津口的琼台山修筑“沙阳堡”,后演变为沙洋堡,沙洋之名始于此。二、以自然景象联想命名。明朝末年,汉江涨水,此地洪水过后,高处泥沙淤积成滩。低处渍水一片汪洋,故名沙洋。

沙洋纪山寺

2021年11月,沙洋镇被命名为2021-2023年度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十番锣鼓)。

2018年1月,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沙洋镇2017年度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沙洋镇位于沙洋县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8个社区居委会,6个村民委员会。国土面积1040公顷,总人口56645人,其中农业人口10388人,非农业人口46257人。2002年人口出生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3.2%。

沙洋烈士陵园

沙洋烈士陵园由两处烈士公墓合并而成,一处位于原下河街东侧一片荒地上(后属金星农业社—今汉江实验高中北面税务宿舍处),掩埋着1948年5月16日解放军汉江三分区部队攻克沙洋时牺牲的部分烈士;一

历史沿革:

汉代,此地为一江河渡口,称汉津渡。

三国,地域属东吴。

西晋。

属荆州南郡。

东晋,属长林县。

南北朝,属绿麻县。

隋代,属章山县。

唐代,尉迟恭在靠近汉津口的琼台山修建“沙阳(洋)堡”,沙洋之名始于此。

属长林县。

宋代,属长林县。

元代,属长林县。

明代、属荆门县、荆门州。

清代,属荆门州。

1864年(清同治三年),沙洋属荆门州第四乡。

1868年(清同治七年),荆门编为12村59里,沙洋镇属东寨村管辖。

荆门州派“州同”驻沙洋管理水利和其他事务。

民国时期,荆门降州为县,沙洋属荆门县。

1912年,沙洋州同撤销改县佐,设县佐衙门。

1914年,沙洋为荆门县第二区,辖周边乡镇。

1927年,沙洋改称第九区。

1928—1938年,民国政府将沙洋与汉口、沙市、宜昌、樊城、老河口、新堤、武穴并列为湖北八大重镇。

1938—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民国政府在荆南设流动的沙洋区署,管理周边事务。

期间:1940年沙洋沦陷,日伪在沙洋组建临时维持会;1941年转为维持总会,下辖马良、姚集、李市等10处维持分会;1942年,汪伪政权在沙洋成立特别区公所。

1945年8月后,国民党二十六集团军总司令周岩率部进沙洋受降,组建军警联合督察处,管理地方事务。

10月,重建区(镇)公所。

1948年5月16日,沙洋镇区解放,未建政权,直属荆南县管辖。

1949年初,属沙洋市。

期间,沙洋市人民政府和荆南县人民政府同驻沙洋镇。

9月,撤销荆南县、沙洋市,沙洋镇复属荆门县管辖。

1950年,沙洋镇辖一、二、三、四街及胜利乡(小)。

1952年10月,现农胜村3个自然村农协会合并成立胜利乡(大)。

1953年,姚集乡并入胜利乡,一并归沙洋镇管辖。

1958年初,胜利乡扩大,辖19个生产大队。

9月,撤销胜利乡,成立国庆农场。

1959年1月,撤销国庆农场,改为长林管理区。

1960年3月,由国营沙洋农场、沙洋镇、李市公社、姚集公社部分大队组建沙洋市(地辖市),沙洋镇改为汉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撤市复镇,汉江人民公社一并撤销。

1963年6月,长林管理区改为长林公社,移交李市区管辖。

1973年1月,镇政府设立沙洋街道办事处,管理一、二、三居民委员会。

1975年12月撤区并社时,农建、高坪、卷桥从李市划入沙洋镇。

1987年10月设立县级沙洋区后,沙洋镇改为卷桥街道办事处,原沙洋街道办事处改为街道工作室。

同年,撤销卷桥办事处和长林乡,设立汉津街办和长林街办。

分属沙洋区。

1993年,汉津街办和长林街办合并为汉津街道办事处,辖11个村59个村民小组和6个居委会102个居民小组。

1998年12月,撤销汉津街道办事处恢复沙洋镇。

属沙洋县。

2000年,沙洋镇调整村、组和居委会。

2006年,沙洋镇辖友谊、闸口2个村和云龙、新河、平湖、黄山、农建、长林、卷桥、农胜、洪岭、仪表厂10个社区。

2008年11月,三峡土家族村有范家台监狱交由沙洋镇管辖。

2012年6月,仪表厂社区更名为开源社区。

2012年11月,长林社区划入滨江新区。

至此,沙洋镇辖3个村和9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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