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宅乡
地名由来:原驻地季宅。据当地族谱记载,公元1381年此地季姓由龙泉迁入,以姓氏得名季宅。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季宅乡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1年12月,季宅乡被命名为2021年浙江省卫生乡镇。
青田县辖乡。1957年以潘山、黄山2乡合并为季宅乡,1958年改管理区,1961年改公社,1983年复改乡。位于县城西,其东北与缙云接壤。面积74平方公里,人口1.5万。青(田)黄(放口)公路与330国道交接。辖黄放口、华坦、上河垟、季宅、黄大坑、皇山、二房、三房、源坑、引坑、引坑口、潘山、下庄、外垄14个村委会。企业有石英砂厂。农业以种植水稻、番薯为主,兼产油茶。建有县级金坑电站、年发电量250万度。
历史沿革:
清代时属青田县二十四都源中的十二都。
民国时期属雁衢乡,解放后仍称雁衢乡。
1951年分为潘山、黄山两乡,1957年两乡合并,1958年又分为三房、黄放口两个管理区,1961年两个管理区合并成立季宅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季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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