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源乡
地名由来:因四面环山,常受淹成湖,又洛溪、黄墩溪、铭溪在此发源,故名。
沙县辖乡。1949年属洋溪区,1958年属洋溪公社,1961年析建湖源公社,1984年改乡。位于县境南端,距县城44公里。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0.6万。102省道过境。辖圳头、锦街、锦湖、城前、西洋5个村委会。农业主产水稻、蔬菜、水果。是沙县黄花梨生产基地。
湖源中央红军东方军旧址群
湖源中央红军东方军旧址群位于沙县湖源乡圳头村、城前村,年代为1933-1934年。简介:由圳头村双凤堂、修文堂、燕诒堂、瑞庆堂和城前村张氏宗祠组成。1933年8月,司令员彭德怀、政委滕代远率
历史沿革:
北宋南宋隶属于翔鸾乡礼宾里。
元代改仪奉团。
明清改团为都,隶属二十都,又称“仪奉团”。
1915年实行区乡制,属上南区,区属设洋溪乡。
1936年改区公所为区署,属第二区署,区署设三元。
1939年撤销原第二区署,原洋官联保改为杨光示范乡。
1940年推行地方自治,改联保为乡(镇)公所。
1949年设湖源乡,辖湖源、圳头、锦湖、龙凤、罗坑源、华口、上洋、中洋。
1951年3月至1955年1月改乡公所为乡人民政府。
1956年1月改为湖源乡。
1958年4月撤销乡制,改湖源高级合作社;1958年10月撤销高级社,实行人民公社制,隶属上游人民公社,辖湖一、湖二、湖三、湖四、湖五。
1961年12月成立湖源乡人民公社,隶属洋溪工委。
1968年南平地区革委会批准取消原人民公社党委,成立湖源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改湖源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湖源乡人民政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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