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镜华侨
地名由来:位于江镜镇,意在全面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故名。
位于县城东南部,场部距县城26公里,全场方圆28.15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32781亩。其前身是国营江镜机耕农场,建于1956年1月。建场初期,向附近各村招收职工122人,建立5个生产队,开荒1461亩,种植水稻416亩、甘薯659亩,当年农业总产值为1.06万元。
1956年12月,由省农垦厅投资动工围垦外围海滩地,到1957年10月建成一条东起港头乡占阳村,西至江镜乡前华村的海堤,全长10.35公里,围垦面积达25665亩。1957年,全场职工146人,播种稻谷2824亩,单产54.5公斤,总产154.85吨,全年饲养生猪983头,产鱼9.5吨,总产值6.99万元。1958年,场属的盐场建成投产,当年产盐11.5吨。自1962年始,进行水利配套工程建设,至1965年2月,全场共完成引渠工程9145米。建成东华地面水库,占地面积50亩,库容量33万立方米。完成灌溉渠道120条,长83公里;挖排水沟838条,长205.5公里。1965年,全场总人口1188人,其中职工为878人。播种稻谷5793亩,亩产162.5公斤,总产941吨;饲养生猪1383头;产原盐88.15吨;鱼9.6吨。总产值为37.68万元。1966~1976年,农场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经济建设处于停滞、徘徊时期。工农业总产值从1966年的45.2万元至1976年为52.9万元,10年仅增长7.7万元。1978年,省侨办接管农场,更名为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从1978年至1984年7月,共安置越南难侨2451人。1978年全场人口3264人,其中职工为1465人。播种稻谷11529亩,单产227斤,总产2619.3吨;全年饲养生猪1695头;产原盐310.3吨;产鱼16吨。总产值为116.53万元。1982年10月,由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在原垦区外围,又新围滩地7220亩,该工程于1984年10月竣工,堤长6700米。新围垦的滩地已逐步发展为鱼、虾、蛏、蛎、蚬、毛蚶等水产养殖基地。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319.46万元,第一次实现盈利0.8万元,结束办场20多年来年年亏损的局面。
1984~1985年,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变行政实体为经济实体,成立建筑、贸易、工交公司和一个水产养殖场。1985年,全场1049户、5146人,其中职工2138人。播种稻谷10664亩,总产2889.2吨,饲养生猪590头,产原盐288.6吨、鱼525.6吨,总产值418.99万元,盈利3.3万元。1988年,全场1202户、4866人,其中职工2161人。水稻面积15114亩,总产4754.1吨。饲养生猪1551头。工农业总产值1296.42万元,盈利9.59万元。
随着生产的发展,农场建起一座1200个座位的职工俱乐部。1988年,已发展成为由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组成的规模较大的初等教育体系。在校学生总数达1500人,全场共有幼儿园13个,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巩固率达97.5%。还建一座820平方米的卫生所,拥有较齐全的医疗设备。此外,管区下面还分设两个医疗室。
历史沿革:
江镜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前身是国营华侨农场,始建于1956年初。
开发区是在全面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根据其资源和区位优势及发展前景等条件,经福州市政府的同意,以闽政办[1997]13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于1999年12月挂牌成立,享受省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属福州市侨办主管的副县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