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园镇
地名由来:传说清代有一位长乐县池园村人陈德和经商来到此地,后在此落户定居,并进行开垦养殖,后来他的子孙为了纪念祖先的开拓创业,取名“池园”。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池园镇上榜。
闽清县辖镇。1958年设池园公社,1984年改镇。位于县境西南,距县城29公里。面积89.5平方公里,人口2.2万。辖池园、潘亭、东洋、叶洋、丽山、丽星、九斗、顶坑、福斗、井后、隔兜、宝山、宝新、店前、东前、柯洋、岭头、仁周、田地19个村委会和池园居委会。高岭土储藏量丰富,素有“宝山”之称。主要企业有瓷器厂和水电站。农业主产水稻,兼产茶叶、水果。
历史沿革:
宋代,池园大部分地区隶属永宁乡的仁寿里;元、明时属十一都。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闽清设2坊5个乡,十一都属淳化乡。
民国初期,池园大部分地区属第四区第五团。
1940年6月,成立双芝乡,下设10个保133甲。
1948年,双芝乡下辖10个保,池园地区5个保,上莲5个保。
1949年8月15日闽清解放后,双芝乡隶属第四区。
1950年5月,废除双芝乡及保甲制度。
第四区下辖池园等13个乡。
1955年5月17日,原属尤溪县的东洋等3个村划归闽清第四区管辖。
同年6月,第四区改称池园区。
1958年9月,池园镇与上莲乡合并成立人民公社辖11个大队。
1961年分设池园、上莲两公社。
1964年,上莲公社重新并入池园公社。
1980年再度分设池园、上莲两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大队为行政村。
池园镇下辖19个行政村。
这一体制保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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