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乡
地名由来:灯塔是藏语译音,意为沟口;因境内有灯塔寺院(藏语名称“德木达”)而得名。
灯塔乡位于县境东南部,东、南与四川省毗邻,距县府驻地72千米。人口0.1万,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9%。面积693平方千米。辖格日则、青木达、科培3个牧委会。1956年为一区(任玉区),1959年改为任玉公社,1963年分设灯塔乡,1968年改为灯塔公社,1984年改设灯塔乡。
历史沿革:
1956年,为一区(任玉区)。
1959年,改为任玉公社。
1963年,析置灯塔乡。
1968年,改为灯塔公社。
1984年,改设灯塔乡。
2002年,与原班前乡合并仍称灯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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