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纳鄂伦春族乡
地名由来:乡名来源于驻地白银纳村名。鄂伦春语,幸福富裕之意。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呼玛县辖乡。1984年建白银讷鄂伦春族乡。位于县境北部。面积436平方公里,人口0.2万,鄂伦春族占14%。黑漠公路过境。辖红兴、史新、新河、新山、胜利、玻璃沟、新村、白银讷8个村委会。经济以林业为主,兼事狩猎。
历史沿革:
1957年,成立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1969年10月,白银纳划归鸥浦公社,改为更新大队。
1975年改为白银纳大队。
1984年8月,将鸥浦乡西南部的白银纳、红光、玻璃沟等7个村划出,设置白银纳鄂伦春族乡。
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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