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乡
地名由来:因位居北端,地势最高,多水仙花,得名花脑,后谐音演变为花鸟。另一说因岛形似飞鸟展翅,山上花草丛生得名,疑为望文生义之嫌。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花鸟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花鸟乡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花鸟乡地处国际航道,位于舟山群岛的最北端,马鞍列岛北部,四面环海,东邻公海,南与壁下相望,西南与绿华一港之隔,同嵊山渔港遥遥相对,距嵊泗县城菜园镇26.5公里。花鸟以岛建乡,有花鸟山及其周围11个岛屿组成,除花鸟山外,其余均为人岛屿,陆地面积3.28平方公里,环岛海岸线长17.16公里,下辖花鸟村、灯塔村2个行政村。全乡总户数826户,总人口2431人,岛上建有远东第一大灯塔――花鸟灯塔,该灯塔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花鸟岛海拔236.8米是嵊泗县第一高峰。
花鸟岛海域辽阔,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鳗鱼、真鲷鱼、带鱼、虎头鱼、石斑鱼、虾、蟹等。岸潮线盛产淡菜、紫菜、螺贝、澡类。全乡经济以渔业为主,目前,拥有各种类型渔船115艘,分别从事帆布网、涨、溜、拖、钓、养及笼捕等多种作业,是嵊泗渔业作业分布最广的乡镇。
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花鸟乡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人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明显。二00三年七月,花鸟乡再次(连续第四次)荣获""市双拥模范乡""称号,二000年五月,被市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
历史沿革:
宋元称石弄山,宋乾道《四明图经》卷七:“石弄山,在县东北九百五十里,山石玲珑,东西相悬,人可出入。”宋宝庆《四明志》卷二十:“石弄山,在东北;山石玲珑,故以名。”明万历《两浙海防类考续编》卷一载为“花脑山”,清代改称花鸟。
现当地民众仍多俗称花脑。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属定海县蓬莱乡。
二十九年(1690)划归江苏省崇明县。
1934年与东、西绿华岛合置花洛乡。
1950年11月析置花鸟乡。
以主岛花鸟山岛得名。
1956年3月与洛华乡复置花洛乡。
是年9月复析为花鸟乡。
1958年为嵊泗人民公社花鸟生产大队。
1962年建花鸟人民公社。
1984年复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