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镇
地名由来:原名河源,称河源峒,1948年与长汀南山、钟屋村解决了多年的地方风俗等争端后,改名为“宣和”。
2020年12月,福建省爱卫办命名宣和镇为福建省卫生乡镇。
2014年9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宣和镇2012年—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连城县辖乡。原为长汀县第十五区,1953年改宣和区,1956年划入连城县,1984年置宣和乡。位于县境西部,面积104平方公里,人口1.4万。辖前进、紫林、培田、升星、上曹、中曹、下曹、新曹、城溪、科南、洋背、中田、黄沙13个村委会。
历史沿革:
宋时属汀州河源里,元时称河源上里,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与南山、钟屋合为宣河里,属汀州长邑,清朝至1928年沿明制,1929年隶属中央苏区,成立曹坊、吴坊、文岗三个乡苏维埃政府。
红军长征后,宣和隶属长汀县第九区;1936年,宣和属第二区,下设若干联保,宣和、南山、宣溪共为一个联保;1940年撤保设乡镇公所,宣和辖于南宣乡;后南宣乡分成南山、宣城、曹坊三个乡,1945年曹坊乡改名为宣和乡。
1949年~1955年,宣和乡属长汀县,名为第十五区,1953年为宣和区,1956年3月从长汀析出,7月撤区并乡列入连城县,成立宣和乡,属朋口区,1958年成立宣和公社,1961年改为宣和管理区,属朋口公社,1962年又成立宣和公社,下辖11个大队,1984年乡镇建制后为宣和乡,2021年5月24日撤乡设镇改为宣和镇,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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